第A7版:封面专栏/封面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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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2 月 20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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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官力挺舆论监督,有点喜出望外
  尽管从道理上说,舆论监督是媒体以及公众的天然权利,但在现实中,舆论监督举步维艰、动辄得咎却是不争的事实。近来一些地方政府对媒体舆论监督的态度转变,却有一点让我们喜出望外的感觉:江西、广西提出新闻也是生产力、软实力,广东省领导欢迎网友“灌水”“拍砖”,云南明确将媒体监督作为问责行政首长的依据之一,安徽省委书记王金山17日表示,真诚地欢迎客观公正的舆论监督。各地不约而同,高调力挺,表明舆论监督正在成为一些地方推动“善政”的工具。

  其中,我认为,对媒体监督功能的认识,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的表达最恳切,也最有代表性。据2月18日的《人民日报》报道,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日前在杭州市新闻媒体恳谈会上说,对于舆论监督,“我们经过了3个阶段:首先是害怕监督,如临大敌;第二阶段是不怕监督,你说你的我干我的;现在我们认识到,要办好一件事情,必须欢迎媒体监督。没有舆论监督,我们的执政理念不会上升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样的高度,执政水平也不可能提高得如此之快;媒体的作用确实非常大,非常重要”。

  王国平从“害怕”、“不怕”到“欢迎”态度的变化,很有代表性,是政府部门执政理念成熟的表现。

  在现有的权力架构中,政府部门的权力较大,所受的有效约束还不算多,所以,舆论监督往往能够起到“补缺”的作用。因此,在当下的中国,更需要积极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知人者智,自知者明,但对一个政府来说,仅靠自省式的“自知”还很不够,必须借助于外力,让民众的监督凭借媒体这个平台充分发挥作用,促使政府部门“自知”“自省”“自律”。

  应该说,对舆论监督功能的认识,很多政府部门不能说不清醒,但真正遇到监督的时候,特别是负面新闻影响到“政府形象”和“个人前途”的时候,态度就可能发生动摇了。所以先是害怕,后来在封杀不了的时候,就不为所动、不屑一顾,架空了舆论监督。互联网等新媒体的兴起,民众的表达和监督的路径的多元,让政府部门觉得,被动挨批只会让事态恶化,与其被动挨批,不如主动欢迎,让舆论监督的冲击力化为提高政府自身建设压力和动力。这不仅仅是换个思路的问题,更主要的是在敬畏民意基础上的一种自知、自信和自律。

  从害怕到不怕,是一种盲目自大。从不怕到欢迎,是一种升华。其实,这本就是一个开明的政府应该采取的态度。如果再进一步,对于正确的舆论监督,不是你欢不欢迎的问题,而是不得不老老实实接受的问题——让法律赋予舆论监督应有的权力,那就是更高的一种境界了。这一天已经不远了:2007年3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就专门规定:“新闻媒体依法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和国家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情况进行舆论监督。” 更权威、更明确、更细化、约束范围更广、约束力量更大的法规出台,看来也是为时不远的事情了。 (作者系南京政治学院新闻传播系副教授)

  【学者视线之肖余恨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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