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9版:一评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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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2 月 17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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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立场的摄像头怎么保持客观
  ↓“随警摄像头如何规范民警自身?”    江南都市报 2月15日    作者 洪巧俊

  巡逻民警帽子上装有摄像头,可以随时随地对处置过程全程录像。作为昆明市西山公安分局试点,梁源派出所巡逻民警警帽上最近安装了这种新“武器”,今后,民警们将不再为处置治安案件取证难犯愁了,新武器还可防止袭警事件的发生,同时规范了民警行为,保证案件处理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北京晨报 2月13日

  [都市报一评]

  奇怪,这个被称为“规范了民警行为,保证案件处理的准确性和公正性”的好事,咋就遭到了网友一边倒的反对?仔细瞧瞧图片,琢磨琢磨,不难发现,原来这个摄像头只能对准民警以外的人,而民警不在摄像的范围之内。这就怪不得有网友会这样说:“规范了百姓行为,民警行为如何规范?”

  报道还说,帽子上的摄像头一旦打开,可以将现场情况同步录像,以此解决处理部分案件取证难的问题。也就是说,这个摄像头如何使用,尺度掌握在民警手上,如果对自己有利,就把摄像头打开,没有利就可以不打开。警察训练有素,警帽上的摄像头与民警的视线几乎是一致的,假如民警踢人,只要把头一转就摄不到,而对方要反击,头转回来,就全在摄像之下。这样的摄像头只能起到保护警察的作用,而不能起到保护警察和保障人权的双重功效,就没有公正可言。

  如果民警花钱买摄像头保护的不是纳税人,而是自身的利益,这个钱就花得不合理。再说民警与民众冲突的事件毕竟很少,有必要买摄像头吗?如果摄像头不能对准民警,只能摄下对方,就可能激化矛盾,引发冲突,反而不利于执法。

  不知是不是我孤陋寡闻,总之警帽上装摄像头还是第一次看到。电视上常播放西方发达国家的警察执行任务时,也没有看到过有配备个人摄像头执法的。如果民警的摄像头时时刻刻对准我们,我们会不会感到不舒服?虽然巡逻民警执行公务大多在公共场合,但如果在私人空间也启用摄像头,会不会侵犯公民隐私权?

  [快报再评]

  昆明民警在警帽上配备摄像头的做法,几乎没有获得肯定性评价。正如洪巧俊先生所说,这个摄像头如何使用,尺度在民警手中。取证方便,固然;而方便于何方,却是问题。

  评论已经考虑到警察在处警中可能通过开关时机以及身体姿态控制来回避对自己不利的记录。其实,问题还不仅于此,摄像头置于警察帽沿,一般情况下即已将警察置于摄录范围之外,摄录的将是与警察相对的人的行为,而非警察自己。

  可以认为民警佩戴的摄像头是一种执法工具,而非记录处警过程的客观媒体。它记录的实际上是警察眼里所看到的景象,因此,这个摄像头是有立场的,不是中立者的立场,而是警察的立场,它拥有警察的眼光。

  发达国家没有警察佩戴摄像头出警,似乎也没有在公共场所到处安装摄像头的习惯。如果警察出警佩戴了摄像头,为证据公正考虑,你也应该佩戴一只随身摄像头,遇到警察,你也摄一通。当然,你所摄的可能不被认为与警察所摄的具有同等证据效力,甚至你是否能够拍摄警察都会是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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