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张先生打来电话,称他在元月中旬下班后,在回家的路上被他人撞到,受了一些伤,后来他被送到医院治疗。张先生问,这事他该怎么办?是不是属于工伤?
南京焯燃律师事务所王勇律师解答,根据工伤认定的规定,张先生的受伤应该是工伤,如果单位为他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张先生就可以向社保机构申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赔偿。如果单位没有为他办理工伤保险,则单位该承担他的工伤保险赔偿。当然,张先生是受他人侵权受伤,根据现行司法实践,如果肇事方和单位不是同一个体的话,张先生还可以向肇事方要求人身损害赔偿的经济费用。
见习记者 李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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