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8版:一评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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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 月 27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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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杀”中建五局,好得很!
  ↓封杀中建五局 政府要明确管理边界    东方早报 1月25日 作者:陈蓉霞

  1月21日,南京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对讨薪民工施暴的中建五局,已被清除出南京建筑市场。

  (现代快报 1月22日)

  [东早一评] 

  据近日媒体报道,南京一民工因讨薪而被工程发包方雇用人员砍断左手小臂。为此,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决定,当事单位中建五局从此被清除出场,永远不可能在南京市场承接新的建筑工程。类似民工讨薪未果反遭残害的事例,这决不是全国首例,作恶者虽然终将受到法律制裁,但类似这次南京市政府的严惩措施,却是全国首例。

  针对这一事件,早报评论版刊登曹林的文章,指出市场的繁荣从来都离不开政府的干预。而市场原教旨主义者却信奉政府管得越少越好,认为斯密所说的那双“看不见的手”就足以维持市场的正常秩序。然而,南京发生的恶性事件似乎表明,市场需要一个强势政府的干预。由此引出了这样的问题:面对市场经济,政府究竟是该强势干预,还是干预越少越好甚至是放手不管?其实要回答这一问题,首先必须澄清政府的干预是在什么层面上发挥作用。

  根据自由主义经济学理论,在一个良性的市场经济体系中,政府的干预确实越少越好,因为市场自有一双看不见的手根据需求情况进行调整,而政府这双有形之手的介入在很多时候反而会扰乱市场。

  在市场经济中,政府的意义何在?显然,政府的首要功能就是维持市场各方公平竞争的格局得以保证。民工必须通过讨薪的方式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这本来已属过分;但更过分的居然是,讨薪反遭残害,此时政府不出面,更待何时?若是政府听凭民工拿不到工资、企业肆无忌惮地将污染转嫁给社会公众、劣质有害产品公然危害消费者等现象的发生,这种“市场经济”只能是“恶的市场经济”了。

  就此而言,我们当然需要一个强势政府为市场保驾护航。鉴于眼下的实际情形,企业尤其是强势或垄断企业的力量过于强大,政府更需为弱势一方主持正义。南京市政府的严惩正是一个负责任政府的应有表现,但如果在严惩的程序性和合法性上作更多考虑岂不更好?

  [快报再评]

  这篇续评虽然对上篇曹林的文章有进一步阐发,但仍有时下某些时评文章故作高深的时弊。其实“讨薪被砍断手臂”,根本无涉所谓政府强势弱势。只要不是无政府(哪怕是一座“山寨”一个帮派),不管政府组织(或掌权者)是大是小、是强势是弱势,都不能容忍乱砍人、欠债不还这种无法无天(或无山规帮规)的事发生。维护治安和基本的秩序是最基本的管治条件。美国这样的市场经济国家和中国古代的官衙,政府组织再小、功能再少,也要捕盗匪、决民讼。现在的问题是,政府管了一些不该管的事,而提供的社会秩序、公平正义这类公共服务产品还很匮乏。具体到这个案例,“封杀”中建五局其实是没有好办法的办法:民工是流动的,干部是可以调动的,人家换个牌子或改派四局、六局的人来行不行?关键是追究并严惩凶手和幕后指使者,拿出杜绝欠薪的办法,防止类似的事件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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