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纵论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日前指出,在房价较高、涨幅较快的大中城市,2008年应努力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这意味着,政府部门在反复强调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后,开始考虑将中等收入家庭纳入到政府住房保障规划范围中来。
(1月22日《东方早报》)
乍一看这个利好消息,我不禁心头一震——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难题若解决了,就可以把资金用于教育投资和改善家庭生活,消费将振兴,市场将活跃,如此一来,以中等收入者为主体的橄榄形社会有望形成。可思忖之下又不禁心生隐忧:把中等收入家庭住房纳入保障计划会不会成为画饼呢?
这个隐忧绝不是杞人忧天。多年来,尽管文件如雪花,会议接二连三,可低收入者住房问题一直没得到圆满解决。在继续解决低收入者住房问题的同时,还要解决数量更为庞大的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前景实在难以预料。保障性住房的推进不力在于地方政府的执行疲软。那么,地方政府为什么不热心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呢?对一些地方政府来说,搞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收益不如搞别的政绩工程收益大。要想不让保障中等收入住房的计划成画饼,就必须通过制度设计让搞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收益大起来,以此来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要想最大程度上调动地方政府建设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积极性,可行的途径有二:一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完不成任务的地方官员要给予惩罚;二是发挥制度的激励作用。这就要求在官员的政绩考核中加入相关条款,如把纳税人对住房问题的满意度作为考核、升迁官员的主要依据。只有这样双管齐下,眼下的民众住房难题才有望破解。(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