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全省价格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会上围绕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提出了一系列举措,特别是针对老百姓关注的物价调控问题,进行了多方面部署。
公用事业价格近期不得提高
2008年江苏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为力争把涨幅控制在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江苏省物价局局长赵耿毅说,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是今年全省价格工作的首要任务。
昨天的会议要求,在促进油料、生猪、蔬菜等农产品稳定增产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粮食、食用油、生猪等重要商品的外采和调运力度,保证不断档、不脱销;为确保价格稳定,要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凡是国家、省管理的成品油、天然气、电力价格近期均不得调整,也不得提高省及市、县定价权限范围内的供气、供水、供暖、城市公交等公用事业价格以及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春运期间,除了企业正常浮动权利以外,严禁交通运输企业乱涨价行为。
“地方调价备案目录”即将发布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物价局将于近日下发通告,对部分重要商品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根据《通告》确定的品种范围,省辖市价格部门将很快提出调价备案企业的名单,经市政府同意后,报省物价局审核批准后公布。其次,物价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大成本监审力度,对列入干预范围申报提价的重要商品要加强成本监审,进一步规范企业的价格行为。
同时,省物价局局长赵耿毅明确要求,对价格干预政策必须正确把握干预力度,不得随意扩大干预品种范围,不得对《通告》之外的批发、零售企业实行价格干预,更不得借机干预企业合理、合法的调价权利。
其次,为及时准确地把握市场价格走势,凡是列入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范围内的企业,一律确定为临时价格监测点,及时、准确报送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的价格监测资料。相关商品价格、销售、库存出现异常变化时,应及时向价格主管部门报告。物价部门还应加强对粮、油、肉、蛋、奶和液化石油气等列入临时价格干预范围商品进行价格监测。
快报记者 郑春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