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封面专栏/封面快评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灾害天气需要“负责任”的应急
· 一道道“禁涨令”彰显民生情怀
· 房价应该成为价格调控的重点
· “藏富于民”才能彻底舒缓涨价压力
· “封杀”谁?谁能“封杀”?
· 手机漫游费听证会应当暂停
· 确保执行到位防止“过头调控”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8 年 1 月 16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一道道“禁涨令”彰显民生情怀
  最近几天,国务院连续出台措施严控物价上涨,从明确要求成品油、水电气、城市公交等公用事业价格以及学费标准近期不得提高,到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将串谋涨价的处罚上限提高到100万,再到1月14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强调对重要生活必需品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这一系列措施让大家清晰地看到了政府严控物价不理性上涨的决心和体恤民生的善意,也让物价涨幅趋缓成了全体国民最现实的期待。本版今天组织一组文章,试图从各个层面解读这一系列严控物价上涨的措施。——编者按

  国务院一周两会严管物价,一道道“禁涨令”鱼贯而出,无疑是执政为民的生动体现,彰显了浓浓的民生情怀。

  北京大学经济观察研究中心主任仲大军前不久在回答媒体提出的“经济问题造成的压力使得普通居民的焦虑增大,他们该如何应对”时说:现在只能寄希望于政府,普通的居民没有办法。他们没有富余的资金进行保值增值,而有钱人有这种能力,他们可以把钱转化成房产等形式。而一般的人储蓄不多,也就是维持日常生活,这样的群体,他们抵抗通货膨胀的能力非常微弱。诚如仲大军先生所言,面临日益高涨的物价,普通百姓只能寄希望于政府的积极干预,此次政府连续出台措施平抑物价,可谓适逢其时,更是对民意诉求的一种积极回应。

  我们有理由相信,这种严控民生产品价格的执政理念,必将贯彻到今后的物价调控中去,必将逼迫垄断行业切实履行起社会责任,少上演几出“联合逼宫”的闹剧。

  让“禁涨令”来得更猛烈些吧!提供价廉物美、甚至是无偿免费的社会公共品,被认为是政府的“天职”。在众多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社会公共品、服务项目居高不下、频频图谋涨价的背景下,国务院“一周两会”严管物价,并及时发出了一道道“禁涨令”,平抑物价,令人欣喜。我们期待这一道道“禁涨令”能扎扎实实地贯彻、落实,让百姓早日从高物价的压力下走出来。(吴杭民)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