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封面专栏/封面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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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灾害天气需要“负责任”的应急
· 一道道“禁涨令”彰显民生情怀
· 房价应该成为价格调控的重点
· “藏富于民”才能彻底舒缓涨价压力
· “封杀”谁?谁能“封杀”?
· 手机漫游费听证会应当暂停
· 确保执行到位防止“过头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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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 月 1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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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富于民”才能彻底舒缓涨价压力

  在一系列调控措施密集出台之后,无论是实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的商品还是已经完全市场化定价的居民生活必需品,其涨价冲动都将得到极大的遏制,高物价下的民生压力也将得到一定舒缓。但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这种高密度的物价调控措施,毕竟只是一种临时的物价调控手段。在这轮疾风暴雨式的物价调控之后,又应该靠什么来确保百姓不让高物价压得喘不过气来呢?

  当然,诸如水电气、医疗、教育等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民生商品,依然可以通过严格的价格管制措施来控制其涨价冲动,但在一些实行市场定价的生活必需品方面,临时的价格干预措施却不可能一直“临时”下去,这些商品必然会随着市场的供求关系变化进行价格调整,临时价格干预也不可能隔三岔五地出台。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政策层面的调整让人们的实际收入尽快增加,或许是一种最根本、也最长远的舒缓民生压力之举。

  “藏富于民”才能最终实现“民富国强”,这已经是近来的一种共识,而政策层面也对这种共识有了一些基本的回应,比如说个税起征点从1600元再次调高到2000元,比如说相关部门提出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但不得不说,这些措施或计划的力度还远远不够。就拿个税起征点的再次调整来说,400元的增幅就远远不能符合民意的期待。尤其是在人们已经被房价、医疗费用、学费这“三高”压得喘不过气来、物价又持续高位运行的背景下,个税起征点调高400元更让人有杯水车薪的感觉。个税起征点调高的幅度定下来之后,不断有学者提到标准应该再度提高,更有人指出个税起征点应该与物价走势实行联动,这些民意诉求,决策者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

  在高物价时代,民生压力的舒缓需要政策层面有重点、有层次的调整。政府部门要严控那些垄断行业的涨价冲动,将实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的商品价格控制在合理的水平线上,也应该构建完整的居民生活保障体系,让住房、医疗、教育的价格最大限度地体现公益性和民生性,但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加大“减税增收”的力度,让人们的实际收入增加“跑”过市场定价民生商品的涨幅。

  果真如此,所谓的“高物价民生压力”才能得到最根本的舒缓。(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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