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封面专栏/封面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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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 月 1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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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杀”谁?谁能“封杀”?
  宁波市市民近日发现他们一直收看的湖南卫视忽然消失了。不久后有网友爆料称,停播的原因主要缘于宁波地方保护,落地要价过高,导致湖南卫视无法落地。此举引发了宁波市民的强烈不满。

  (1月15日《新快报》)

  宁波广电让我想到前几天中国足协同样的遭遇:因不满节目中的负面评价而封杀央视体育频道,被舆论批得体无完肤,结果不得不灰溜溜地收起了“封杀令”。可想而已,在舆论声讨和市场压力下,宁波广电这个“封杀令”也不会有几天生命。封杀,这个公权部门和资源垄断者昔日惯用的手段,已经成为这个时代最愚蠢的行为之一。

  时光往后倒退10年,“封杀”这个词的威力是多么的大。一个演员如果不满央视单方制订的规则,他会立即被封杀;一个人如果得罪了单位的领导,他会在本单位被封杀;一个人如果冒犯了本地的领导,他会在本地所有部门和单位遭到封杀,有冤无处伸有苦无处表达——还有,政府部门可以成功地封杀负面新闻,部门可以成功地封杀违背自身利益者。“封杀”是公权部门和垄断者捍卫自身“地盘利益”的一把屡试不爽的利器。

  “封杀”在昔日是那么有效,与那个时代资源垄断的现实是对称的。正如社会学家孙立平所言,那时候国家还是社会中所有重要资源和机会的垄断者,个人生存所必需的基本条件,从生产资料到就业机会,从居住的权利到教育的机会,都处于某个组织者的直接控制中。在这种资源和活动空间的垄断和配置的过程中,形成了个人对国家的高度依附性。失去了这种依附,就意味着最基本的生存权利的丧失——所以“封杀”就成为一种令人生畏的严重惩罚措施。但随着改革的推进,政府对资源和社会活动空间的垄断已不断弱化,社会正在成为一个与国家并列、相对独立的资源和机会的源泉。

  当越来越多的资源不再由公权和垄断者支配而由市场提供的时候,公权部门的势力范围就越来越小了,个体对组织的依附也越来越少了,这时候“封杀”就不再像过去那样有效了——关键是根本封不住了。地方政府能封杀负面报道吗?不能,互联网这么发达,媒体竞争这么激烈,根本封不住;央视能封杀得住一个向自己叫板的人吗?也不能,“央视封杀”的名号会很快成为市场卖点,成为各大卫视争抢的对象;足协能封杀得了央视采访吗?即使能封杀了央视,也封杀不了其他媒体对其的负面评价。

  同样,宁波广电也封杀不了湖南卫视,决定一个卫视生死的惟有观众手中的遥控器。封杀,意味着一个人毫不讲理,毫不遵守市场规则,而是企图依靠手中的强权强迫别人向自己低头臣服,这是公众难以接受的。既封杀不住,又会收获无数骂名惹得一身臊,“封杀”陋习当为权力者戒。

  (作者系《中国青年报》编辑)

  【媒体思想之曹林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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