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封面专栏/封面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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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灾害天气需要“负责任”的应急
· 一道道“禁涨令”彰显民生情怀
· 房价应该成为价格调控的重点
· “藏富于民”才能彻底舒缓涨价压力
· “封杀”谁?谁能“封杀”?
· 手机漫游费听证会应当暂停
· 确保执行到位防止“过头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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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 月 1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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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执行到位防止“过头调控”
  确保执行到位

  防止“过头调控”

  此次价格调控体现了政府的决心和民本理念。但在执行过程中,仍然要注意两点,那就是一方面顶住利益集团的压力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另一方面也要确保政策执行过程中始终坚持“依法调控”的原则。

  由于此次调控涉及诸多垄断行业,因此压力之大可想而知。众所周知,垄断行业往往打着“成本提高”的旗子联合向发改委“逼宫”要求涨价,而这些举动在过往又多次得以实现。因此,垄断行业面临这一轮的价格调控,必然会有相当的抵触情绪,也很有可能再次以“成本论”要求涨价。在这样的背景下,发改委一定要能够顶住压力,将此次价格调控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果真如此,不仅能够最大程度上惠及民生,也能借此打击垄断行业“只享受垄断便利,不愿履行社会责任”的骄横心态。

  此次物价调控相当程度上是政府对民众立下的“军令状”,所以一些地方的执行部门很可能陷入急功近利的怪圈,甚至有可能出现为达到目的“过头调控”的情况。去年的“兰州拉面限价事件”,就是当地物价部门错误地将兰州拉面馆由于成本上涨所造成的提价当成乱涨价,是一种典型的过头调控。在此轮的物价调控中,地方的执行部门应该以“兰州拉面限价事件”为戒,在“依法调控”的原则下确保政策执行到位,而不能为了抢功劳出现违法调控的冲动。(毕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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