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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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 月 12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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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居民有望自费“平改坡”
顶楼住户掏钱,可能会获得产权
  快报讯(记者 尹晓波)南京公布今年80个老小区出新计划后,一些居民又提出了新的希望:“平顶”的房屋能不能改成“坡顶”,哪怕我们自己掏钱也行啊!南京市房产局相关部门昨天表示,南京正向多个部门征求自费“平改坡”的意见,目前具体的操作方式正在酝酿之中。

  家住钓鱼巷的一名居民表示,自己住在顶楼,下雨天经常漏雨,想掏钱“平改坡”,可是咨询发现,根本操作不起来。他说,现在听说无锡已经可以自费“平改坡”了,顶楼掏钱的居民还可以获得相应的产权,南京为什么不能参照无锡的做法呢?

  不过也有小区业主反对:我们不住在顶楼,按照新的物权法精神,屋顶的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怎么能“平改坡”之后,产权就归顶楼住户所有呢?如果顶楼业主拥有了房屋顶楼的所有权,那以后维修还会不会动用大家的公共维修基金呢?

  “自费‘平改坡’确实是个难题。”南京市房产局有关人士表示,他们已经考察过无锡的做法,也不完全是尽善尽美的。这位人士表示,南京目前初步的考虑是按照“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这个出资自然是由顶层业主来全额出资。但是,考虑到物权法的精神,顶楼住户想“平改坡”,要得到全体业主的同意。比如说某个单元楼,有一户不同意,操作起来就比较困难。

  顶楼住户成功实行自费“平改坡”后,“产权”如何认定呢?按照无锡的规定,顶层业主出资所获的面积可以使用,并可获得相应的产权,但是不得单独转让。南京市房产局物业管理部门人士表示,这个做法可以借鉴,目前初步设想的方案是:不会单独发放可以转让的房屋产权证,但是会在顶楼住户原先的产权证上加以备注,备注这个“平改坡”的部分是顶楼住户出资改造的,今后如遇到拆迁等问题,这一部分的面积就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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