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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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票价是否“乱涨”须现场明示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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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 月 12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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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价是否“乱涨”须现场明示消费者
  快报讯(记者 郑春平)记者昨天获悉,江苏省物价局、省交通局联合发出通知,明确今年春运公路价格政策。按照规定,客运企业不再享有“春运加成”政策,但可以将平时享有的“上浮10%”的空间用足。那么,消费者如何辨别票价是正常浮动,而不是趁机“乱涨”呢?

  多年来,江苏的公路客运票价一直执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即客运企业可以在物价部门核准的基准价基础上,在10%的上限范围内自主上浮后确定最终票价。以前到了春运期间,公路客运企业还可以享有另外10%的“春运加成”。

  今年春运停止“春运加成”,允许企业依据政府指导价在平时浮动幅度内(10%)浮动。那么,对于那些原来票价低于最高上限甚至低于基准价的线路而言,很可能会在春运期间上调价格。那么,消费者如何辨别票价是否合理上调呢?对此,物价、交通部门作出严格规定,各运输企业、客运站都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在售票大厅公示政府规定的指导票价(基准价)和实际执行票价,接受社会监督。也就是说,消费者在买票的同时,可以通过与公示的价格相对照,来查看自己所购车票是否属于违规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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