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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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 月 9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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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住房认定资格有望3月确定
  《2008—2010年南京市住房保障规划纲要》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南京今年要扩大廉租房保障面,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难题,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是什么,什么时候可以开始申请?许多市民依然心存疑问。记者昨天了解到,对于具体的认定资格,房产和民政部门正在研究相关细则,有望于今年3月份正式公布。

  家庭成员户口不必全满5年

  针对一些市民的疑问,政府部门就目前初步的想法予以了解释。江南八区住房保障范围(同时满足条件):1.南京市城镇户口满5年;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住房保障收入控制线(750元/人/月);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全市住房保障面积控制线(15㎡/人);4.市政府确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之前有市民咨询,如果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是满5年的南京户口,而另一方户口未满5年,并且孩子也没有满5岁,是否能达到条件?是不是要家庭所有人口的南京市城镇户口都要满5年,才能享受到住房保障呢?

  “这个主要还是看核心的两个条件:一是人均住房15㎡/人以下,一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750元/人/月。”南京市房产部门有关人士表示,如果这两个核心条件达到了,家庭中有一人是常住的南京市户口,也应该可以享受住房保障。

  借住父母家算不算无房户

  市民张先生问,自己的孩子未成年,在计算人均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时,是不是也包含在内?房产部门人士表示,既然是按家庭计算的,以夫妻为单位的家庭成员都计算在内,未成年人也算。

  张先生还有另一个疑问:自己借住在父母家,名下没有任何房产,也算不了人均住房面积,是否算无房户呢?房产部门表示,这个确实很难认定。但是,如果父母亲有好几处房产,“小夫妻”是借住,虽然无房,但如果折算父母的房产,早已超过人均15㎡/人的,肯定不能算。这一问题目前还要做进一步的探讨。

  人均收入最难界定

  “最难认定的其实是家庭人均收入。”房产部门表示,这个主要是民政部门在操作。记者了解到,目前民政局还没有确定具体的操作办法,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会从基层单位开始审查,对于登记申请住房保障的家庭,对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工作单位的收入、是否购买股票、打零工收入等多项内容一一核查核对。

  快报记者 尹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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