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木工组长,手下一名工友在工作时扭伤了脚,焦急的李先生担心辛苦挣来的工钱会被冲抵医药费,他急着向项目经理讨钱,而项目经理以工程未结束为由,拒绝支付。李先生求助快报帮忙讨薪。
讨薪投诉
不给薪水就想逼我走
去年12月起,李先生与工友为墨香山庄一户业主装潢,李先生是木工组长。12月27日,一名木工从脚手架上摔了下来,众人将工友送至医院检查,发现其脚跟扭伤,医院迅速给工友进行了手术,“已经花了1万多元了。”李先生作为木工组长,觉得工友摔伤与自己肯定有一定关系,但具体又不知道该负多少责任。
“至今为止,公司应该欠我4000多元薪水。”李先生担心公司直接用这些钱冲抵医药费,就急着向项目经理讨钱,“他说工程没结束,不给结算。”李先生一怒之下自行停工。然而前天,装潢公司提出,让李先生交出钥匙,并把他的东西全部撤走,“这不明显就是不想给我钱,想逼我走嘛!”
记者调查
是业主要求换人装潢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李先生所说的装潢公司,工程部负责人袁先生称,该工程是由项目经理承包,李先生是跟项目经理有协议,而不是直接与装潢公司有协议,“到目前为止,医药费全是项目经理一人支付。”
“他这个人,太自私!”袁先生说,前天下午李先生再次来找项目经理讨要薪水,但当时项目经理正急着送钱去医院给工友治病,为了讨到自己的钱,李先生拦着项目经理不让去。
据袁先生称,公司要李撤走全部东西、交出房门钥匙,是因为业主要求换人装潢,“我们得尊重业主意见。”
调查结果
不会用工资冲抵医药费
“有关负责任的事,我们还没进行商讨。”袁先生称,当务之急就是把受伤工人的伤治好,一切等他出院后,双方再进行商讨,届时如果李先生有异议,可向法院起诉。“我们根本没有打算用他的工资来抵医药费!”袁先生说,按照装潢公司与项目经理的约定,工人的工资应由项目经理支付,“我们只能督促项目经理尽快支付他工资。”
江苏嘉文律师事务所主任杨立宇认为,如果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劳动者有权提出要求支付薪水,李先生有权不等工程结束,向项目经理讨薪。“不过,医药费赔偿和工资支付是两码事,不应搅在一起。”见习记者 马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