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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唇枪舌剑”3小时
讨回8名民工半年工资
· 想回家过年却拿不到工资
· 4员工感觉很“受伤”要讨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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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 月 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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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了不满20天突然遭辞
4员工感觉很“受伤”要讨说法
  干得好好的突然被辞

  这4名员工是去年12月14日通过劳务公司介绍,进入南禧幸星电子(南京)有限公司工作的。“我们工作都很用心,没出过差错。”周女士说,刚进公司时,组长说只要认真干活,就会有回报。因此,到公司大半个月以来,4人一直兢兢业业,努力工作。

  元月2日晚,这4人正在加班时,组长突然找到她们。“她给我们每人发了一张空白纸,让我们在上面签名。”员工王女士说,她们虽然觉得纳闷,但还是签了名。签完后,组长就让她们在签字的白纸上写辞职报告,4人这才明白,公司是要辞退她们。“组长说现在人手过多,不需要这么多人,让我们辞职。”

  突然被炒鱿鱼,4人拒绝签字,但组长说,不写辞职报告,一分钱工资都拿不到。两名20岁的员工害怕了,写了辞职报告,但周女士和王女士没写。“我本来就不是自己愿意辞职的,干嘛要写辞职报告!”

  人事部负责人道歉并表示愿签合同

  “我前阵子休产假,现在刚回来上班,并不知道公司招聘了这4名员工。”该公司人事部负责人王小姐说,其实公司并不需要增加人手,如果她当时在公司的话,不会答应招聘的。目前,公司的订单减少,确实不需要这么多人手。“但元月2日晚发生的事情,我事先并不知情。”

  “这位组长是自做主张,显然是不对的。”王小姐说,事后她立即召集生产组长开会,对这名组长进行批评。随后,王小姐还向4名员工道了歉。

  王小姐说,公司将对4名员工采取补救措施,“既然人都已经招聘进来了,我们不会再辞退她们。”王小姐说,公司上层也已答应,不辞退4名员工,并且将遵照《劳动合同法》,在员工进公司一月内,和她们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保险。

  律师:公司可补签合同

  得到公司如此答复后,4名员工却有了不同的想法。周女士表示,她愿意在公司继续工作,但她担心,跟组长已经闹翻,组长会不会给她“小鞋”穿,公司会不会因此事对她产生不满,把她调到一个位置偏远的分厂工作?对此,王小姐承诺,不会将其调往分厂,并且会为其调换一个生产小组。

  但另外3名员工却表示,“公司想要就要,想辞就辞,伤害了我们的自尊心。”这3人表示“很没面子”,不想再继续干了,她们要求公司给予一定的赔偿。对此,王小姐称,“这不可能。”

  江苏嘉文律师事务所杨立宇主任认为,“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一个月之内补签合同。”杨立宇称,即便用人单位曾有过过失,但单位随即又同意在一个月内给其签订合同,这是法律允许的。至于员工以自尊心受伤为由提出赔偿,是不会受到法律支持的。杨立宇认为3名员工继续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为上策。

  快报记者 常毅 马晶晶

  元月2日晚,南禧幸星电子(南京)有限公司江宁车间里,周女士等4名员工正在上班,生产组长突然拿出4张空白纸让她们签名。签完后,组长又要求她们填上“辞职报告”……“难道我们就这样被炒了鱿鱼?”4名员工感到莫名其妙。昨天上午,该公司人事部负责人和4名员工,以及记者,面对面坐到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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