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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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 月 4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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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收入12万元指“税前收入”
  快报讯(记者 都怡文 通讯员 韩粉英)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个税申报已经开始,但市民对于如何申报依然有很多疑问。昨天南京地税部门的相关人士就年收入计算的几个焦点问题进行了解答。地税部门同时表示,纳税人如对个税自行申报有任何疑问,还可以拨打12366直接咨询。

  “年收入12万元以上,是指税前收入还是税后收入?很多人没搞清楚这个问题。”地税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不少人年收入明明已经超过12万元,但自己还不知道。记者了解到,按规定年收入12万元以上指的是全年的各项个人收入所得,并且都应该是税前收入。至于税前收入是多少,可以看看单位发放的工资条。还有个简单的方法,就是按照地税部门寄送的“年度完税证明”来申报,每年初纳税人都会收到个税完税证明。

  炒股今天赚明天也可能亏,炒股盈亏如何算入全年个人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股票转让所得”的计算口径为:“以一个纳税年度内,个人股票转让所得与损失盈亏相抵后的正数为申报所得数额,盈亏相抵为负数的,此项所得按‘零’填写。”

  对于“个人转让房屋所得”的计算口径,记者从地税部门获悉,如果在房屋卖出时提供房屋原值凭证的,转让房屋所得=房屋卖出价-原价-相关税费。但如果房屋卖出时是采取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则按照实际征收率(南京为1%)换算为应税所得率(南京为5%),据此计算年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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