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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 月 3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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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高校艺考1月底启动江苏共设八个考点
  快报讯(通讯员 沈考宣 记者 谢静娴)昨天,记者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得知,2008年江苏省共设置八个考点单位,接受省外院校艺术专业的设点考试。八个考点单位具体为:江苏教育学院、南京市宁海中学、南京市三十九中学、无锡市湖滨中学、苏州市第六中学、徐州矿务集团一中、淮阴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南通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据了解,设点考试院校专业考试将在1月底启动,3月20日前结束。需要提醒注意的是,江苏考生只能在指定的考点单位参加相关院校的专业考试,不得在院校所在地或其他省(市、区)参加院校的专业考试,否则其专业考试成绩江苏省不予认可。

  根据规定,校考的招生院校确定专业考试合格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8所以外的院校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专业如果和江苏省统考专业相同,建议使用江苏省的专业统考成绩。如果招生院校确实需要进行校考的,须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而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如果和江苏省艺术类统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必须使用江苏省的省统考成绩。如招收江苏省非统考专业的其他专业,需要自行组织专业考试的,必须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方可进行专业考试,否则其专业考试成绩江苏省一律不予认可。

  凡有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绘画专业(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美术学专业(美术教育)、艺术设计专业在江苏省招生的高校,除校考外,考生还必须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音乐类或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合格者(合格线将在发布考生的省统考成绩时划定并公布),才能按招生高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除了这些专业以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考生可不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音乐类或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且不受省统考成绩合格线限制。

  根据规定,在江苏省设点考试院校的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生不超过20元,考试费每科不超过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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