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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我国就业领域首部基本法律《就业促进法》正式施行。劳动保障部门为此发布解读并指出,随着这部新法的施行,以往较盛行的诸多就业“潜规则”被明确定性为违法。
(1月2日《中华工商时报》)
近年来,形形色色的就业歧视已经渗透到年龄、性别、户籍、容貌、身高、体重等领域。就业歧视愈演愈烈,是就业压力巨大背景下的一个流行病。所以,就业压力会不会压垮公平就业权,无疑会成为《就业促进法》正式施行后的一个“拦路虎”。如今大学毕业生人数逐年攀升,就业压力愈发显著。何况,中国在未来几年的就业压力依然很大,就业形势依然严峻。早就施行的《劳动法》等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诸多法律法规,经常被挂在墙上,成为一纸空文,个中原因复杂,但“一岗难求”的就业现实压力,无疑是很多劳动者在自身权益被侵害后选择做“沉默羔羊”的主要原因之一。如今,《就业促进法》正式施行了,但沉重的就业压力,会不会压垮公平就业权?恐怕并不是杞人忧天。
此外,像“对违反法律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之类的规定,在具体操作上,似乎没有像国外的一些制度、程序那么“贴心”。
在美国,公平就业委员会是一个独立的准司法机构。公平就业委员会在正式受理劳动者关于就业歧视的投诉后,就会直接开展举证工作;在掌握足够证据后,先是调解,如果调解失败,便直接向法院起诉。而我们的劳动者都要自己收集证据,单枪匹马地向用人单位叫板。如果我们也有一个类似于美国公平就业委员会的机构,直接帮劳动者开展举证工作,那维权的效率和质量肯定能大大提高。(吴杭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