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为老祖宗争取来的新墓穴,却被别人悄悄“入住”了。杨成火冒三丈,当下找到了“侵占者”的亲属协商,没有谈妥。一次酒后,杨成带上家伙掘了墓,将骨灰盒移出。他的做法引来了对方的极度不满,亲人“入土”后还不能安宁,张家人在悲痛之余,几度协调无果后上诉至法院。
一个坟地被分给两家引矛盾
2004年,杨成所在的村庄被征用,根据政府的安排,杨成家分到了公用墓地的一个墓穴,杨成准备将过世的祖先的遗骨移到新的墓穴中。
今年上坟时,杨成突然发现自家的墓穴被已经安葬了其他人,并且已经竖起了墓碑,当即气愤不已。新墓穴主人张某亡故后,原安葬在其他地方,后来因街道开发征地,张某被迁到了这个墓穴。
两家聚在一起了解后才知道,原来是公墓管理部门因为管理工作疏忽和管理环节上的漏洞,所以造成了一个墓穴给两家的后果。到底这个墓该给谁家呢?一个说先来后到,他们家早已经订过了;一个说入土为安,不能再动。双方都不肯让步。
双方对事实争议大要求赔偿
“这个墓穴几年前就已经是我们的了,既然你们不肯迁,那我来帮你们迁!”杨成喝酒壮胆之后,带着工具来到了墓地,把张某的墓碑毁损了,将墓掘掉,把骨灰盒移出来后才离开。
听到消息后的张家人悲痛不已,纷纷找到杨成要求讨说法,双方几次闹到了派出所,情绪激动不已。“人都入土了,还被挖出来,你说我们能不伤心吗?”张家人哭着说,双方都是一个村子的人,也有些沾亲带故,可挖墓这么大的事,给两家人都带来了不小的伤害。调解不下后,张家人把杨成告上了法院。
收到诉状后,杨成立即把张家人也反诉到法院。“这个墓是我用来安葬祖先遗骨的,我都已经把8位祖先的遗骨迁进去了,并用水泥封闭了墓穴,是他们先把我祖先的墓穴砸毁了,我才这么做的。”杨成这么说道。
双方提出的要求都是把自家的墓恢复原状,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被告被判恢复原告亲人墓地
开庭时,双方的情绪都非常激动,矛盾尖锐。此案中,双方当事人对事实争议较大,事实认定难度大。
对此,承办法官围绕争议焦点,在证据的认定中,结合了原被告提供的证据、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经验法则、民间习俗,民事诉讼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等,最终认为原告方证据及本院调查收集的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了证据锁链。证据表明,杨成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祖先的遗骸被张家人毁损。
而双方积怨太深,这起案子无法调解,最终法院判决杨成赔礼道歉后将张某的骨灰盒迁回墓中,重立墓碑恢复原状,并赔偿张家人精神损失费1万多元。
(文中人物系化名)
通讯员 张初阶 江研
见习记者 李梦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