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8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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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2 月 18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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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子咋只能住35年
该楼盘是商业用房翻新,且不能迁户口,认购者感觉“上当了”
  新买的房子,怎么连户口都迁不进去?新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竟只有35年?无奈之下,市民魏先生告到法院,要求负责楼盘销售的南京顺驰不动产网络有限公司返还购房定金,并赔偿相关损失。

  匆忙签订房屋认购协议

  今年11月17日,魏先生到和燕路25号“北城新天地”看房。在工作人员的热情介绍下,魏先生感觉这样的小户型比较适合自己,“因为当时我们家房子已经拆迁了,我的户口暂时挂靠在岳父母家,就想赶紧买个房子把户口迁过去!”

  魏先生告诉记者,从看房当时的情况来看,他是比较满意的。特别是售楼人员告诉他,如果当天能够签订认购协议的话,还有2%的优惠。“房子面积27平方米,每平方米9000多元,总价不高,且周边超市、菜场等配套设施一应俱全,确实有很大的吸引力!”在这种情况下,魏先生跟售楼处签订了《北城新天地房屋认购协议》,并缴纳了2万元定金。

  不能迁户口,感觉受骗

  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很快就能将户口迁到自己的房子里了!对此,魏先生开心得不得了,当晚回家,他还和爱人一起庆祝了一番。但他们没想到,第二天,一则报道引起了他们的注意,报道称“北城新天地”的房屋使用年限仅有30多年。

  “新房子使用年限怎么可能只有30多年?”感到奇怪的魏先生当即致电售楼处核实此事。接电话的工作人员支支吾吾,但最后还是承认了,确实只有35年左右,“因为这个楼盘是属于旧楼翻新,原本是商业用房”。这个消息对魏先生来说,无异于是晴天霹雳。

  当天下午,售楼人员再次告诉了魏先生一个不好的消息:原来商定的抵押贷款方式也办不下来了。第三天,气冲冲的魏先生再次来到售楼处时,没想到又得知一个坏消息,售楼处主管明确告诉魏先生:这个房子无法迁户口。

  “简直是骗子!”魏先生告诉记者,他买房子的目的就是为了迁户口,但当初售楼处工作人员对于房子的来龙去脉、旧楼翻新、35年使用年限等一概不提,甚至还说能够迁户口,用这样的方式卖房子,实在不“厚道”。

  魏先生在索要定金未果的情况下,无奈将负责这家楼盘销售工作的南京顺驰不动产网络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其返还2万元定金,并赔偿相关损失。

  ■律师观点

  开发商隐瞒重大情况

  魏先生的代理人、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蒋德军律师表示,这份认购协议书的诸多条款属于开发商一厢情愿,这并不表示买房人就必须按照认购书的约定继续履行该协议。这是因为,首先,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认购书上的条款必须是双方在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签署的,比如,规定认购书签订后一周签订买卖契约,比如土地年限太短到期后开发商是否负责缴纳所有费用,这些条款如果达不成一致,买房人就有权利不签正式的买卖契约,认购协议书最终也会自动解除。

  此外,蒋德军表示,如果该房的情况确实如魏先生所说,开发商在卖房时并没有如实告知买房人房屋具体情况,基于这一点,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买房人完全可以退房,如果开发商拒不退房,则可以“开发商隐瞒重大情况”为由提请法院判决。

  快报记者 田雪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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