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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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2 月 1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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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个苹果捅死顾客摊主被判无期徒刑
  快报讯(记者 吴杰)在南京市马群街道某小区门口卖水果的王峰,与前来买水果的顾客发生口角并拳脚相向,最终把对方刺倒在血泊中,而一切的起因仅仅是因为一个苹果。近日,王峰被判处无期徒刑,赔偿死者家属30万元。

  今年8月27日下午,王峰在一小区门口卖水果。李华来到摊前买苹果,王峰妻子称过苹果后让李华给3.8元钱,李华递过来5元钱。这时,王峰发现李华手里还拿着一个苹果,就对正在找钱的妻子说:“他加了一个苹果,算4块,找1块。”买水果的李华一听不乐意了,对王峰说:“这苹果是我自己带来的,凭什么给钱?”接着又说了一些粗话。王峰见李华没有停的意思,回骂了李华两句,没想到竟遭来李华一拳。王峰头脑一热拿起水果刀,对着依然往上冲的李华胸口就是一刀。因为刀正好捅在心脏上,李华最终抢救无效身亡。

  事发后,王峰因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同时,法院认定,王峰在接受民警盘问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构成自首。

  最后法院判决,王峰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同时判决王峰赔偿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30万元。

  (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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