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和李先生2001年领证结婚,2003年买了一套商品房,2004年双方协议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归李先生所有。到了2005年,双方又复婚了。王女士来电询问,这套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南京环太律师事务所张太中律师解释,这套房产从目前来看,应该是属于李先生个人财产,与王女士无关。因为2004年离婚时,王女士放弃了这套房产的权利,房子的所有权此时已归李先生一人所有。虽然双方后来复婚,但房产的属性已发生变化,房子并不因为婚姻的恢复而随之“恢复”。见习记者 李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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