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关研 记者 宗一多)父亲一直在房子里住着,没想到,儿子竟然背着自己把房卖了然后跑了。现在买房者告到法院,要求卖房人的患病父亲搬走。近日,下关区法院成功执行了这起难度较大的房屋迁让案件,取得双赢的执行效果。
据了解,沈平、沈浩系父子关系,居住在下关区多伦路沈平单位分的一套住房中。2002年房改,沈平将房子买了下来,产权登记在儿子沈浩名下。2006年,沈浩与徐山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以26万元将房子卖给了徐山,并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过户手续。徐山付了全部房款,沈浩以其父沈平名义向徐山写了保证书,承诺在当年2月底之前让出房子,交给徐山。
后来,沈浩没有交房,人也找不到了,而住在房子里的父亲称根本不知道儿子卖了房子。徐山无奈,向法院起诉,要求沈平迁出。下关区法院经审理,限沈浩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交付房屋,沈平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迁出。判决生效后,被告方未履行。今年年初,徐山向下关区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期间查明,沈浩一直下落不明,其父沈平一人居住在讼争房屋内。沈平年近半百,系某特困企业的下岗职工,视力残疾,同时患有慢性肾功能不全并发尿毒症,每周需做三次血液透析,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生活极为困难,且未发现其有其他住所。另一方面,徐山因购房款已付出许久,几经周折却无法入住,情绪激动。
为避免矛盾激化,妥善执结案件,下关区法院兼顾了双方利益,让徐山体会到沈平的困难。执行员经反复、耐心地做徐山的思想工作,徐山最终同意为沈平另行租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考虑到沈平今后治疗的便利,徐山在医院附近租赁了一处住房供沈平居住,沈平迁出了房屋。执行当日,徐山还召集亲属帮助沈平整理房间,并给予其一定的经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