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
北京市有关部门日前公布了新制定的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规划方案,按照该方案,八达岭景区将逐步拆除滑道、熊乐园、野生动物园等设施。为此,11月30日,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致函相关部门,恳请政府慎重考虑拆除的决定。
《世界遗产公约》的核心是“保护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所谓“完整性”,也就是说,遗产地保护范围内的历史环境风貌必须严格保护,任何不相干的旅游开发必须禁止。可见,为了保护长城拆除几千亩的野生动物园,看似大动干戈,实际上并无不妥。
然而这并不是说,野生动物园方面反对拆除的声音是可以忽视的,毕竟,花了数亿元投资,历经10年苦心经营的动物园,它当初经过了专家的论证,政府的审批,完全合法。而今突如其来的拆除,骤然将企业推到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
企业在世遗景区营建商业设施,并不是他们的过错,错在当时的政府部门的审批同意,而今,政府理应为自己的决策失误负责,在拆除商业设施的同时,拟订一个合理的补偿、安置方案,为企业的损失埋单。
近年来,在世遗景点过度开发的危机下,不少地方被迫亮出“拆”字招。可与此同时,许多世遗景点也陷入了边拆边建的循环。
例如,承德避暑山庄这些年一直在花巨资,拆除大量违建,可今年媒体却爆料,承德避暑山庄之侧,竟然建起了大片豪华商品楼房。显然,仅仅拆除商业设施,却不能阻止这类设施死灰复燃,昨天建,今天拆;今天拆,明天建;明天拆,后天建——那只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拆建游戏”罢了。
因此,保护世遗,大刀阔斧清除人工设施,恢复景点历史和自然原貌,这固然是目前亟须要做的,而制定出一个有效的预防保护机制,防止景区管理部门为所欲为,防止基层政府大权独揽,我行我素,这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在世遗保护区跑马圈地,盲目进行商业开发的行为。
(12月2日《新京报》社论,本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