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6版:封面专栏/封面快评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政府干预工资
是发展理念的转身
· 对“拒签事件”我们应该闭嘴吗?
· 谁才是提高工资的主体?
· 治理假药必须“捆绑药监”
· 公民参与是控制污染的法宝
· 李丽云死于“没有英雄”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7 年 11 月 30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公民参与是控制污染的法宝
  【中国观察之鄢烈山专栏】

  有些污染是普通人一时无法察觉的,比如那些看起来花哨可爱却含铅量超标的玩具。有些污染,比如矿区、发电厂、水泥厂排放的粉尘、烟尘,过去被人们默认是工业化不得不忍受的代价,如今已让人无法再容忍。更有一些污染,比如水源的败坏,严重危害人们的生命。

  总的来说,我国目前的环境污染已经到了不得不高度关注的危险状态。借用本周出版的《瞭望》杂志封面专题的话,就是“中国环保进入预警时代”。这也是十七大报告为什么要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社会背景。

  说控制污染是人心所向,国脉所系,绝非夸大之辞。 11月27日起在北京召开的“中国水危机与公共政策论坛”,邀请了来自环境污染严重地区的三位代表参加。其中安徽蚌埠市的农民张功利在会上介绍说,他们村处在淮河下游,周边有两家化工厂,排放的含致癌物的废水、废气,使稻田灌溉和生活用水都无法解决,投产三年来,一个村死了53人,学生得病的达40%以上。(11月28日《南方都市报》)这样追求“鸡的屁”(GDP)真是伤天害理!

  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灿发,在这个论坛上指出,现行环保法有“八大死结”,地方政府没有真正对控制辖区水污染负起责任,征收排污费制度使污染越重环保部门越富,总之是守法成本高、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

  会上,来自全国人大的孙佑海透露,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水污染防治法》。孙还透露,财政部正在抓紧制定政策,将以税收制度管控污染企业。国家环保总局污染控制司副司长赵华林则透露说,《节能减排监测》新规则将加强对环保的考核,不建污水处理厂的省领导要离职。

  官员们讲的当然都是有的放矢的新对策,但其治理思路却是旧的:依靠官方,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差不多管什么都靠对“乌纱帽”的所谓“一票否决”。这个法宝灵吗?肯定不灵。否则,环境污染也不会累积到今天这么严重了。以前述农民张功利所在淮河流域来说,国家投入巨资治污10多年,对当地官员的“威胁”没少喊,效果却令人叹息。

  十七大报告中提到,要保障人民的“四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对于污染控制来说,容许和鼓励公民参与,才是最重要最有效的法宝之一。有了公民的广泛参与,不仅能够对企业和环保部门形成无所不在的监督,而且可依仗其威慑力降低政府部门的控污成本,从源头上防止因污染造成的社会矛盾发生。试想,在那些河水发臭的地方,在老太太都知道鸡鸭之死、村民之病与工厂排污有关的地方,如果当地的受害人能堂堂正正享有法律赋予的抗议和博弈权,那些作孽者还能盘踞下去吗?

  就是那些肉眼看不到的食品和日用品污染,如果有合理的公益诉讼渠道,可以肯定,中国会有许多热心的专业技术网民提供技术参数,让公众知情,并为提起公益诉讼者做后援。如果有公民(包括民间组织)的广泛参与和法律的公正支持,可以相信,没有多少老板和官员还敢在“众目睽睽难逃脱”的环境中,为牟取利润与政绩而干“断子绝孙”的事。

  (作者系著名杂文家,作品《一个人的经典》曾获第三届鲁迅文学奖)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