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6版:封面专栏/封面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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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1 月 30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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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丽云死于“没有英雄”
  【中国日记之张天蔚专栏】

  由媒体报道可知,朝阳医院京西分院的医生、护士,在抢救孕妇李丽云的过程中的行为,几乎可称“仁至义尽”,除反复动员拒不签字的肖志军外,还委托110对肖李之间的夫妻关系进行了确认、努力寻找了李丽云的其他家属、邀请神经内科医生对肖志军的精神状况和行为能力进行了鉴定。从积极的角度分析,这些努力均可视为医院试图否定肖志军“签字权”的尝试——无论是找到李丽云其他家属,还是可以否定肖志军与李丽云之间的合法关系,或确认肖志军不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医院都可以在现行法规中,找到绕开家属签字环节而为李丽云手术的合法依据。遗憾的是,上述努力一一落空,肖志军终于成为一个合法的障碍,横亘在李丽云重获生机的路上。而更遗憾的是,在常情、常态范围内穷尽了一切可能的医院和医生,最终却没有勇气打破常规,而使此前的一切努力,都随着李丽云的去世而失去了实际意义。

  我一向不同意以英雄的标准要求他人。人皆血肉之躯,都有追求和享受平安的权利,尽管这种平安必然地伴生着庸常。在整体的价值判断上,我以为庸常平和的时代,强过壮怀激烈的时代,因为人人皆有甘为庸人的权利,而且绝大多数人都应该享有庸常平安的机会。一个壮怀激烈的时代,必然把太多的人卷入生死考验或道德考问之中,而对于绝大多数寻常人物而言,不应该被置于这种严苛的考问之下。

  在这样的标准之下判断,作为守法的公民和机构,参与李丽云抢救的医院和医生,都不应承担法律的后果或道德的谴责。

  但我的一位同事的慷慨陈词,在我的“庸常说”之上,捅破了一扇天窗——他认为,在那个特殊的情境下,就应该有人站出来承担道义的责任,哪怕为此而丢官、坐牢。

  我想,在现有的法律规定和社会氛围之下,这样的要求无异于要求医生成为英雄。而在一个风平浪静的社会中,要求他人成为英雄,显然有点事不关己前提下的苛责。但就我们目前所获得的信息,彼情彼景之下,能够避免悲剧发生的唯一希望,只能寄望于英雄的出现。

  悲惨的是,英雄终于没有出现,一出没有罪人,只有罪责的悲剧就此落幕。我们有幸或不幸,生活在一个庸常而平静的时代,使得我们每个人都不必面对生死的考验或道德的抉择,让我们的每一天,都可以在庸碌和苟且中,小心地维系着道貌岸然的面孔。只有在这个“一尸两命”的极端情境之下,我们才蓦然发现,一个没有英雄,只有庸人的时代,是多么的黯淡甚至残酷。

  我承认,常态而合理的制度,不应该寄希望于英雄出世,而恰恰应该立基于“庸人当道”。但因制度的缺憾而需要英雄出世时,英雄却杳然无踪,让我们不得不在指责制度的同时,也重新打量一下自己的内心和面孔。

  已经有人讨论,如果医院、医生冒险而为,会引来如何的风险甚至灾难。我相信所有悲观的预测皆有可能,但若当真如此,我们至少是在另外的层面上,讨论制度对英雄的扼杀,我们的所有言说中,至少还有一抹亮色,而不是现在这种一片灰暗无奈之中的嘤嘤嗡嗡。

  (作者系资深时事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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