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0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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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1 月 29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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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报记者马乐乐:
我自豪,我是人民陪审员
  作为南京惟一记者身份的人民陪审员,我两年多来在玄武区法院陪审案件超过20件,亲身体会了法院审案的公开透明和法官工作的艰辛。我也为触摸到司法改革的脉搏而骄傲,为担当人民陪审员而自豪。

  刚开始我对人民陪审员没多少认识,“就是坐在法官身边一言不发的大爷大妈吧。”后来才知道陪审员不是那么好当的。2005年5月份第一次陪审案件,原被告法庭陈述之后,法官分别问了一些问题。按照以往的程序,下面要进行的是法庭辩论。可法官王慎却问我:“你有没有问题要问?”

  我愣了一下,然后就一个不明白的地方问了原告两个细节。庭审后,我把我的想法和盘托出,法官一边点头一边记录在案。从这以后,每次不需要法官提示,我也会在适当的时机,就不理解的细节当庭发问。

  2005年陪审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让我至今难忘。原告生下孩子之后不久被单位解聘,双方都找来不少证人,庭审言语非常火爆。由于案情比较复杂,我们两个陪审员都详细询问了原告、被告和证人一些问题。

  案情定性不成问题,判决的关键就在于被告对原告究竟该作出哪些赔偿,赔多少。然而,一些赔偿项目的数额根本没有法律依据可参考,完全要根据案情来决定。“你们看,这个项目该赔多少钱?”法官汤雷问。“4000元。”另一个陪审员说。我仔细思考了一下说:“我觉得没有那么高……3000元。”汤雷考虑片刻,拍板这个赔偿项目综合我们的意见:3500元。接着又有几个项目,我们两名陪审员充分行使了判案的权力。最后的判决书上,也是按照我们的意见来判决的。

  这件事使我意识到,“陪审员与法官同权”不是一句空话。马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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