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发言
《山西晚报》11月21日报道,山西省政府发出文件,对退出全国污染严重城市“黑三甲”之列的阳泉市重奖100万元。
几乎所有的网友跟帖都在质疑这一奖励。质疑集中在两点,其一,“全国污染排第八也有奖?”其二,“糟践阳泉环境时候是不见有人受罚”。为什么奖励会受到一边倒的反对?唯一的解释就是奖项设置本身就有问题。
如果山西有一个城市,污染为全国最低,年年如此,请问,你奖励它吗?更重要的是,利和责一定要对等,利才是公平之利,才能服人。只有把将环境弄坏的人的责任追究到位,对于将环境搞好的人的奖励才符合程序正义。山西方面要想使奖项服人,应该先抛弃“排名”的思维,再放下“脱帽”的焦躁,实事求是根据各个城市的实际工作进行考核。比如废气、废液、废渣的排放,哪个城市同比大幅度减少,哪个城市就获得一定的分数;相反,哪个城市同比增加,就降分并进行问责。这样,每个城市的起跑线都是公平的,进步才是实打实的。 (李知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