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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1 月 20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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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存通兑收费不能只按“银行的逻辑”
  ■今日视点

  央行从11月19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通小额支付系统跨行通存通兑业务。市民可持任何一家参与联盟银行的银行卡或存折,在任一地点的银行网点办理存取款、转账及查询业务。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均把跨行通存通兑收费标准定为每笔金额的1%,其中建行、农行、工行最低10元,最高200元;中行最低1元,最高100元。

  (11月19日《京华时报》)

  “排长队现象”曾经让银行和客户都焦头烂额,在这样的背景下,不用客户把钱从银行间搬来搬去的通存通兑当然是个好事情,但方便归方便,高额的手续费却让大家高兴不起来。新浪网就此展开的一项调查显示,七成以上的受访者认为银行不应该收取通存通兑手续费,九成多受访者认为目前制定的手续费标准过高。

  这两个数据比较起来看很有意思,在“该不该收费”的调查中,至少还有两成多的受访者认为“该收”,但在“收费标准是否过高”的调查中,受访者却几乎清一色地认为收费过高。其实撇开情绪化的指责,我认为银行收取通存通兑手续费是很正常的事情,毕竟开通这项业务是需要成本的。但问题是,现在的手续费看起来的确高得有点让人受不了。如果一项能让银行、客户双赢的新业务,却因为高额收费无法展开,那实在是有点可惜。

  解决的办法并不是没有,重新核定通存通兑手续费应该是最现实的选择。从现在的情况来看,手续费的制定权完全掌握在各家银行手中,利益攸关的客户根本无法参与手续费的利益协商中。或许有人会说,这样的情况再正常不过了,银行作为一个市场主体,当然有定价的权利。但我想说的是,在目前的情况下,我国的银行业仍然带有相当程度的垄断经营性质,各家银行极易形成牢固的利益联盟,在事实上统一行使定价权。这一点,从之前的跨行查询收费风波中已经初露端倪。而面对这一切,处于弱势的客户是没有能力与银行展开利益谈判的,在所有银行都收取高额手续费的情况下,他们用脚投票的权利事实上也已经被剥夺了。在这样一种极不均衡的利益格局下,如果通存通兑手续费只按“银行的逻辑”来制定,那高昂的收费就是一种必然——通存通兑虽然极大地方便了客户,但对于银行来说,它只是一种贡献率很小的业务,可有可无。制定高额的收费率,让你爱来不来,对银行来说是一种很现实的选择。更进一步说,央行开通的小额支付系统跨行通存通兑业务,事实上是一种公共政策,它的特性也决定了手续费标准不能完全由银行自己来定。央行将定价权完全交给各银行,实在是有点不负责任。

  通存通兑刚一推出就面临着“夭折”的危险,现在的问题是,谁来代表松散的客户与银行展开平等的利益谈判?在我看来,它应该是银行的主管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如果这个角色迟迟不出现,那被老百姓寄予厚望的通存通兑陷入名存实亡的境地,其实已经是一种可以料想的必然。(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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