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7版:股市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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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1 月 1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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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工企业整体上市大门开启
  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中整体上市“瓶颈”终被打破。昨天,国防科工委制定出台了《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实施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中介机构参与军工企事业单位改制上市管理暂行规定》,为军工企业整体上市扫清了障碍。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政府将鼓励境内资本(指内资资本)以及有条件的允许外资参与军工企业改制。同时,各军工集团公司(或其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组织所属军工企业改制工作。

  《暂行办法》规定,军工企业改制实施目录管理。国防科工委负责组织制定、发布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分类指导目录,并根据发展需要进行动态调整。军工企业应按目录规定的类型进行改制。军工企业按照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国有绝对控股、国有相对控股、国有参股(含国有股全部退出)等四种类型实施改制。

  办法还规定,经国防科工委批准,国有控股的境内上市公司可以对国有控股的军工企业实施整体或部分收购、重组。但是,上述收购、重组行为必须受到国防科工委的监管。同时,允许外资并购改制为国有参股的企业。但是,禁止外资并购国有独资、国有绝对控股的军工企业,并限制外资并购国有相对控股的军工企业。快报记者 于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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