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费戈:现居上海。媒体流浪汉一名,当过大学老师,做过日报、周报、电视、杂志,媒体一行基本都干过,但一样都没干好。进入新世纪以来平均每年被自己或者老板炒一次鱿鱼。
事实上,我是上海人,有自己的房子,还不止一处,不需要租房子,自然也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房东。但是因为我多年来独自一人过日子,就养成了到各位朋友家乱住的习惯。比如我多年的同事老M,因为住在他家,管吃管睡,他女朋友还管帮我洗衣服,所以经常一住就忘了回家。老M可以算我某种意义上的“房东”吧。
从前我在报社混着的时候,过着昏天黑地的日子。特别是夏天,通常一周只要工作一个通宵,剩下的六天就屁事没有啦。一下班,我就会直冲老M家,召集连场麻将、卡拉OK什么,活动结束就直接睡老M复式豪宅的阁楼上。夏天的时候为了吹空调,经常一赖就是一星期,而且彻底晨昏颠倒,整个白天呼呼大睡,肚子饿了对付着吃点他们夫妇的剩菜剩饭。然后等他们睡觉,我就从阁楼上蹑手蹑脚爬下来,打开2楼的电脑,通宵玩游戏,或者独自坐在客厅里,一部接一部地看DVD。有时候他女朋友半夜起来上厕所,像个睡眼蒙眬的白色幽灵一样从我身边飘过,我头也不抬,她目不斜视。估计她早已经习惯了,直接把我当成了客厅里的一个摆设。
后来我离开报社,不再跟老M同事,而且他搬了住处,离我有点远,去住的也少了,但是不时还会因为各种原因去短时间寄宿。比如有一阵,冬天的时候,自家的淋浴器坏了,不高兴修,就改成了每周去老M家住一宿,洗个澡。但在老M的新家,由于环境陌生,每次都搞出事情来。
一次,我开着大龙头狂冲半小时,到洗头的时候,突然变冷水了,而且再也热不起来,我赤膊在浴室里团团转,把所有和热水器有关的机关和电路都冒着生命危险摸了一遍,结果发现,1个小时之内我是没指望用上热水了,最后只好咬咬牙,用冷水从头到脚浇了一把。他女朋友非常不解地问我,那个大储水罐里装满了平时3-4人用量的热水,怎么会洗到一半就没水了呢?我只好老实回答:一周洗一次,脏啊,当然要多搓搓。
过了一个礼拜,吸取前次教训,龙头开得很小,而且把两个电取暖器都打开,可是洗完门窗一开,忘关取暖器了,临走才发现。老M大怒,因我每次去他家洗澡都引起他们家水电开支成几何数上升。为了安抚老M,并且保留住宿洗澡的方便,我只好花60块钱请他在隔壁小饭店吃了晚饭,权当浴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