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晚报》报道 11月5日起,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将在现有基础上上涨。800公里以下航段由现行每位旅客50元调整为6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由现行每位旅客80元调整为100元。记者昨天从民航总局官方网站获悉,根据近期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总局下发通知,适当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调整时间以出票时间为准。
航空燃油附加费这一高油价时代的产物, 从2005 年8 月1 日恢复征收起, 历经两次上调后, 今年1 月份首次出现下调,当时800 公里以下航段由每位旅客60 元降低到50 元, 800 公里( 含) 以上航段由100 元降低到80 元。
经过本次上调之后,航空燃油附加费标准已恢复到年初调整之前的水平。
燃油附加费调整后,以前享受优惠的人群继续享受优惠政策。国家发改委、民航总局发布的通知明确,按成人普通票价10% 计价的婴儿继续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按成人普通票价50% 计价的儿童(含无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按调整后的标准继续实行减半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