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9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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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1 月 2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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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掰手腕骨折 责任谁担
 快报讯(记者 吴杰)课间,两个中学生玩起了掰手腕的游戏,没想到其中一个手臂竟然骨折。事情发生后,受伤学生的家长要求对方家人赔偿,但是,对方家长认为掰手腕是双方自愿的游戏,受伤了只能自认倒霉,不愿进行赔偿。

  今年10月19日上午,南京市某中学的课间,两名高二的学生陈某和高某在其他同学的助威声中掰手腕。两人实力相当,相持了好几分钟都没有分出结果。在其他同学的注视下,两人谁也不愿意服输,使出了浑身的劲。最后,高某感到上臂疼痛,终于坚持不下去,败下阵来。

  随后开始上课了,高某觉得手臂疼痛难忍,并且有些肿了。课后到医院检查发现,高某的上臂竟然骨折了。为了治疗,高某的家长花了数千元。当高某的家长得知儿子是掰手腕骨折的,就找到陈某的家长,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用。但是陈某的家长认为,两个孩子在一起掰手腕,是双方自愿的行为,高某出现骨折的情况,只能自己负责。

  高某的家人觉得很冤,他们咨询了南京维世德律师事务所的唐岩律师。唐岩认为,课间学生掰手腕是一种正常的行为,高二学生有能力预见到掰手腕带来的风险。现在高某因为掰手腕而骨折,双方的责任应该是相同的。高某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补偿,如果陈某的家人拒绝,高某可以依据法律对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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