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版:封面专栏/封面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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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租房建设资金需铁腕保障
· 【10月31日读者挑刺】
· 将闲置土地拿来建廉租房如何?
· 政府部门无权要求企业公开忏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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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1 月 1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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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闲置土地拿来建廉租房如何?
  【热点纵论】

  ■热点纵论

  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10月28日强调:各地土地管理部门要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力度,重点对囤地开发商进行查处,为此国土部门已经制定了四条方法。其中最关键的一条,是加大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要坚决无偿收回。

  (10月30日《21世纪经济报道》)

  与此相印证的是,广东省统计局指出,房地产企业本年购置土地面积大幅增加,但完成开发土地面积增速却不高,房地产开发商或有“囤地”嫌疑。

  (10月30日《信息时报》)

  收缴土地闲置费的意义在于促使单位和个人尽快用地,尽量避免土地投机行为,发挥土地的效益,避免土地资产的浪费。因此,目前各地政府加大征收土地闲置费力度,已经起到了警示作用———对其他有囤积土地之嫌的企业来说,若还心存侥幸,必然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笔者建议,为了加快资源二次分配的合理性、以解民生之困,政府应当将土地闲置费以及无偿回收的闲置土地,均用于未来廉租房建设,以满足广大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

  目前,广东省已经提出要用一成卖地收入建设廉租房。不过,建设廉租房需要政府提供大量的土地、资金、人力,由于廉租房建设基本依靠政府公共财政拨款,因此面临僧多粥少的局面。

  而要继续扩大廉租房数量,将考验政府的经济承受能力。将土地闲置费以及无偿回收的闲置土地用于廉租房建设,是因为征收土地闲置费的目的就是为了合理调节房地产市场,而如果将无偿回收的闲置土地重新高价拍卖,只会导致竞拍模式下的房价继续坚挺,如果土地闲置费以及无偿回收的闲置土地都能用于廉租房建设,必然从土地资源及财政投入两大层面给予有力支撑,保障廉租房的造血功能,并能相当程度平抑房价。

  既然地方政府都有廉租房建设的刚性责任,而且都在实施土地闲置费征收以及无偿回收闲置土地的政策,将这笔资源“用之于民”,就是再顺理成章不过的事情了。(毕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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