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封面专栏/封面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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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滞纳金封顶”意味着什么?
· 人大代表“暗访”应成为常态
· “放倒证”是办证经济的缩影
· 【10月30日读者挑刺】
· 学生的权利可以为公共利益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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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0 月 31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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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倒证”是办证经济的缩影
  【公民发言】

  ■公民发言

  千百年来,农民收玉米都是先割倒秸秆再掰下玉米,但河北省成安县漳河店镇朱庄村70多岁的张振岭老汉今年遇到了桩70年不遇的怪事:镇政府规定,不办《秸秆放倒证》一律不准放倒秸秆!

  (10月30日《法制日报》)

  当地农民对这一“新政”极度不配合,他们的应对办法是收玉米时远远看见“禁烧”办的人来了就跑掉。这事十分搞笑,农民收自家地里的玉米弄得倒像是偷玉米的。怪不得有人喜欢称农民为“刁民”,不就是要你办个证嘛,为什么有法不依非要小偷似的跟政府作对?但稍有生活经验的人都知道,办任何证都是要交钱的,要想成为国家公民办张身份证要钱,不小心想生个孩子办个准生证也要钱,只要言及管理,接下来的就是办证,有证办就有费收,就有理由执法处罚,有权处罚就有处罚收入,就有人偷偷贿赂。

  农民是善良的,而权力又永远都是正确的,要怪就怪玉米为什么不能只长玉米不长秸秆,就因为玉米偏要长秸秆,以致“放倒证”搞得当地官员很没面子,真是罪过不小。可是,就算玉米以后都不长秸秆,取消了放倒证,但在办证经济的管理逻辑下,还会有其他同样吊诡的这证那证出现。有人笑谈,什么都要办证,以后农民种玉米要不要办准种证?吃玉米是不是要办准吃证?用秸秆喂牛要不要办准喂证?这不是恶意揣测,放倒证都出来了,离这些还会远吗?(范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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