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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0 月 30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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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应再次提高
  【公民发言】

  ■公民发言

  在清华大学举办的“财政现状与改革方向研讨会”上,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王一江提出,可以考虑大幅度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月收入一万元不要作为高收入人群调节的主要对象,而应是进入中产阶级的起点。

  (10月29日《上海证券报》)

  在北京、上海等消费水平较高的城市,月入1万元并不能保证较高的生活质量。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起征点过低压制了中等收入者,而这一部分恰恰是社会中坚力量。十七大把民生问题提高到了空前高度,再次提高个税起征点,将是惠及普通百姓的切实之举。

  这几年,居民收入有了大幅增长,劳动力价格得到普遍提高,工资水平增长得很快,1600元的个税起征点相对显得低了。现在,沿海一些地区农民工的工资水平也已经达到了1600元以上,这部分群体也成了个税征收对象,这合理吗?因此,再次大幅度提高个税起征点,应该作为改革和调节收入分配体制题中之义来抓。

  我国人口众多,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需要更多的资金,而这些资金主要依靠税收。因此,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过高也是不现实的。但目前的1600元起点也确实过低。个人所得税调整应该向两个方向进行,一是提高起征点,二是提高税率。这样才能弥补提高起征点带来的税收减少,并兼顾调节过高收入与社会保障两个方面。

  (余丰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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