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让她把户口迁走,她却向我要钱,一会要10万,一会要8万、6万的,我哪来这么多钱啊?况且,她的户口早应该迁走了。”市民吴先生和前妻已离婚6年,但前妻的户口一直挂靠在他母亲名下。连日来,再婚的吴先生多次催促前妻把户口迁走,以便现任妻子落户,可前妻开出的条件让他难以接受。
前妻户口没有迁走
6年前,因夫妻感情破裂,吴先生和前妻张女士协议离婚。按照张女士的要求,14岁的儿子归她抚养。
“我结婚时,家里分到了一套房子,但承租人名字是我母亲。”吴先生说,后来,自己的单位在河西又分给他一套福利房,面积有70多平方米,于是,他和前妻就搬到新房子居住,但他和前妻的户口仍挂在母亲承租房的名下。
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因前妻提出儿子归她抚养,经过协商,他便把单位分的那套福利房给前妻和儿子住,母子俩有永久居住权,但产权还是他的,并由他支付银行贷款,算作付给儿子的抚养费。只是张女士的户口还挂靠在吴先生母亲的名下。
现任妻子户口难入
离婚后,双方居住在一套房子里,但互不干涉对方生活。
去年4月,吴先生和安徽人黄女士结婚,夫妻俩在外租房子住,直到今年3月,才搬回吴先生母亲的承租房。
近日,黄女士想把户口迁来南京,以便找工作和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然而,吴先生到辖区派出所咨询得知,必须等前妻的户口迁走了,其现任妻子户口才能落户。
前妻要钱作为条件
吴先生找到前妻张女士,可张女士却不愿意将户口迁出。
“她户口虽然挂在母亲名下,毕竟是空挂户,和母亲的承租房一点关系都没有。”吴先生称,前妻坚持不迁出户口,并说想迁出户口也行,必须给钱。“开口要10万元,不给钱,户口就不迁出。”
几经协商,前妻让步了,“最少也要给6万元。”
吴先生说,前晚,他和前妻又进行了一次商谈,前妻有所让步,声称自己的户口不迁走,让他和现任妻子户口迁到那套福利房名下。
前妻称是讨要自己财产
关于此事,吴先生的前妻张女士说,他们结婚不久,因家中拆迁,获得了一套承租房,但后来吴先生单位要分福利房时,为了能分到房子,便向单位出了证明,那套承租房是他母亲的。
“承租房和福利房是我们原先的共同财产,但离婚时承租房并没有分割好,如果现在不算钱给我,我的户口是不会迁走的。”张女士说,“承租房户口有他母亲和我们原一家三口的名字,现在要是让我迁走户口,按房价折算应该给我不少于10万元。”
张女士说,当吴先生讨价到6万后,却也不愿给钱。目前,她只是同意让吴先生将其现任妻子的户口迁到那套福利房。
(文中当事人为化姓)
快报记者 陈泓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