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0版: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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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7 月 2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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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问题多听听群众意见
  [新闻背景]

  快报7月20日报道了大地豪庭业主范先生要在临街门面房开饭馆,邻近居民联名反对一事。白下区环保局认为,“即使居民100%反对,也不等于小区就不能开饭馆。因为,法律要求征求居民意见,但没规定居民反对就不准开。”

  (7月24日《现代快报》)

  梅广:国家环保总局早在2003年就规定:所有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必须主动征求附近居民意见,并公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和治理情况,接受市民和媒体的监督。

  环保总局的意图很明显,就是说,对建设项目的环保验收,不仅仅只是部门的事情,只有让人民群众具有足够的知情权,并切实履行了监督权,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出现决策失误或权力失范。

  这家临街饭馆究竟能不能开?诚然,在法律文书上我们确实看不到有“居民反对就不准开”这样的具体条文,但法律不也同样没有作出“居民反对也可以开”之类的规定吗?

  实际上,一个建设项目是否符合环保要求,会不会给居民的正常生活带来不利影响,最有发言权的还是当地的人民群众。在这个问题上,环保部门应该多听听群众的呼声,多了解群众的意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得出正确的结论。

  

  阿西木:先让我们来听听手握审批大权的环保局是怎么说的吧———“法律规定要听取居民意见,但仅仅是征求,并没说居民意见有决定权,也就是说,即使居民100%反对,也不等于就不能建饭馆。”他们虽然没有习惯性地玩起太极推手把问题踢来踢去,但却是一副傲慢的态度:你有意见尽管提,但是,对不起,我不听。法律规定在这里成了一场文字游戏,而且玩得相当熟练,可见他们对相关环保法规吃得很透,只是不愿意“作为”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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