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0版: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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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7 月 2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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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嘴八舌
  “巨奖挑错”是一场闹剧

  “只要找出我书中一处实质性错误,我就支付12万元的奖励。”花费一年时间,南京律师刘元峰撰写了一本《<论语>大义》。面对众多网友的质疑,刘元峰昨天正式在南京市第三公证处对他的“悬赏挑错”进行了公证。

  (7月24日《现代快报》)

  刘元锋对“实质性错误”的解释:如果仅为语言文字方面的错误,肯定不属实质性错误。只要能说服他或者得到国内知名学者的联名肯定,他就愿意认错。

  悬赏12万元让读者挑错,看来作者极有信心,但仔细想来,信心恐怕不是出自著作的品质而是缘于条件的苛刻。

  如果读者挑出错来,想拿到巨奖得有知名学者联名肯定,试想,专于学术的学者会为一本业余作者的书而认真较劲吗?要得到“联名肯定”几乎已是难于上青天。即使千辛万苦拿到“联名肯定”,万一作者行使“解释权”,把联名的学者不当“知名”,奖金还是到不了手。

  最后,读者如果到法院起诉,与律师身份熟悉法律并“身经百战”的对手相比,胜算几何,明眼人心知肚明。

  孔子说过:“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见《论语·述而》),孔子自己也承认有错误,需要完善,理想目标也只是“无大过”,《<论语>大义》有可能“无过”吗?学海无涯,“巨奖挑错”继承的不是虚心、谦逊的求学之道,倒似学习了几分“芙蓉精神”,多的是闹剧与炒作。小小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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