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8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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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7 月 24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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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没获批就走人 按摩师被罚半月薪水
  向经理请假回家处理急事,没有得到同意,来自安徽的盲人杨洪莲便擅自离开岗位。几天后,回宁上班2天的她,又因故辞职,当她向经理索要自己半个月的薪水时,遭到了拒绝:“你的工资还不够被旷工处罚的呢!”

  请假没批

  下班后悄悄溜走

  今年30岁的杨洪莲是安徽蚌埠人,双眼视网膜脱裂。

  今年4月,正在合肥学习盲人推拿技艺的她,得知即将开业的南京杨冰盲人按摩中心招聘员工,于是夫妻俩一起来到南京,她于4月18日应聘到杨冰盲人按摩中心上班,从事足疗按摩,丈夫在栖霞区一家工地干活。4岁的孩子,丢在老家让父母抚养。

  “我们盲人都是吃住在按摩中心的,每月工资1500元。”在按摩中心工作一段时间后,杨洪莲感到老板对她照顾得还不错,可是后来发生的一件事,让她很不开心。

  杨洪莲声称,因为老家有急事需要她和丈夫回去,6月底,她向经理请了两次假,经理都没有吭声。“我买的车票是7月4日凌晨2点多的,7月4日零点30分下班后,我就从按摩中心地下室出来了,只是请同事和经理说一声,我请3天假回家去了。”

  因故辞职

  被扣掉半月薪水

  杨洪莲说,7月8日下午,她又回到岗位,经理并没有说她什么,自己因为腼腆,也没好意思向经理认错解释。

  可是,2天后,杨洪莲便辞了职。她解释:“一方面是工作环境差,每天要在闷热的地下室待工和吃饭,在热天很容易中暑;另一方面是经常要被扣钱。”

  杨洪莲说,7月9日晚,她给一个客人做足疗,按规定是1个小时,给客人按摩了55分钟,她便到前台登记完工。“其实,客人提前泡脚好大一会儿才按摩的,如加上泡脚时间,早超过了1小时,可是领班说我做足疗时间少了几分钟。”

  “那晚,领班说经理为此要扣我40元钱,我就和领班吵了一架。”第二天早晨,杨洪莲收拾了自己的行李,没有和经理打招呼,离开了按摩中心。杨洪莲说,她辞职不干了。杨洪莲称,她后来向经理要6月18日至7月9日的薪水,“经理竟说我上班的工资还不够旷工3天处罚的。”

  擅自旷工

  一天要罚3天工资?

  杨冰盲人按摩中心郭经理说,考虑到员工是残疾人,老板对员工很体贴,虽然规定员工没有基本工资,做一个足疗提成12元,有的员工一个月只能做几十人,但老板还是每人发给1500元保底工资。前两个月,杨洪莲完成的工作量提成不会超过几百元,却依然发给她3000元工资。

  “说来就来,说走就走,这怎么行。”郭经理说,员工请假经批准才能离开,可是,杨洪莲没有经批准就悄悄走了,连个招呼都不打。

  “公司有公司的规章制度,随意旷工,一天要受到3天的处罚,她工作半月做了44个足疗,只能提成500多元,她旷工几天还不够罚款的呢。”郭经理称,该中心不欠杨洪莲的工资。并且按照规定,杨洪莲要辞职也应提前半个月申请,以便安排人员调整岗位,也不能说辞职就辞职的。

  从杨冰盲人按摩中心出来后,杨洪莲表示,她将于今天到劳动和残疾部门寻求帮助,希望能为自己讨个公道。

  劳动部门:

  旷工处罚无具体标准

  杨洪莲认为,按摩中心没有和她签订劳动合同,也没听说内部有旷工一天要处罚3天工资的规定,无论如何半月的工资不应该被扣光。

  昨天上午,记者拨打南京市劳动保障热线了解到,对于企业员工旷工如何予以经济处罚,劳动部门并没有具体的规定一天要罚多少钱。企业有自己的管理制度,可以根据各自行业性质对员工制定有关管理条例。“按摩中心这样处罚员工旷工,完全是该企业的自主行为。这种行为是不是合理,不好说。”快报记者 陈泓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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