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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7 月 21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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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街区内不和谐建筑当拆要拆
  快报迅(记者 郑春平)近几日,南京“张治中公馆”遭屋主拆除一事正沸沸扬扬。一些不该拆的建筑正面临“保不住”的威胁。记者昨日从江苏省政府办公厅了解到,《关于加强历史街区保护工作的意见》已正式下发并实施。根据规定,对一些历史危旧建筑要实施保护抢救,新建项目则不得破坏历史街区的整体风貌。

  根据省建设厅、省文物局所提出的意见,各地将加快编制历史街区保护规划,保护规划批准后,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规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历史街区内的各类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新建、改造、修缮、整治等建设项目,不得影响历史街区的传统风貌和格局,不得破坏历史街区的完整性。对历史街区内与历史风貌不协调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要逐步整修、改造,甚至拆除。认真做好历史危旧建筑物、构筑物调查,及时实施保护抢救工作。对历史建筑的修复、拆建和改造,要尊重历史事实,不得改变原有风貌。

  江苏出台专门保护意见

  历史街区内不和谐建筑当拆要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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