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补办房屋产权证?
问:我的房屋产权证在搬家的时候遗失了,请问能补办一个吗?如何办理?
答:近年来房产欺诈行为呈现上升趋势,除了伪造各类证件、假冒产权人骗取产权外,眼下又有不法分子挂失他人产权证后再以新证骗取抵押款。为了维护产权人自身的利益,防止他人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骗取其身份证件后办理产权证遗失补证手续,再以新的产权证办理抵押登记,以此骗取抵押款。南京市房管部门规定,办理遗失补证时需按如下规定办理登记手续:产权人必须亲自到场,同时携带南京市房屋档案馆出具的房产挂失证明、公告挂失期满30日的报纸及本人身份证件办理补证手续。(如只遗失了房屋共有权证,房屋所有权人及共有权人需共同前往登记中心办理遗失补证手续,并将未遗失的其余产权证一并交回),如产权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补证手续,要通过委托的方式办理补证登记,其委托书必须经过公证或律师见证。
继承父母房产手续如何办?
问:继承了父母的一套房产,请问如何办理继承遗产的产权登记手续?
答:国家继承法中,明确了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形式。
第一种情况,被继承人去世后,未立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法中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定继承办理产权登记的具体流程为:由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前往公证处办理房屋继承权公证,由继承人携带继承公证文书、房屋权属证书及当事人身份证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办理此类继承转移登记的,只需交纳房产登记费用,无需交纳契税。
第二种情况,立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办理。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遗嘱中指定由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接受遗产的,称为遗赠,承受遗产的人称为遗嘱的受赠人。根据国家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在被继承人去世之后,继承人按下列情况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
办理遗嘱继承的具体流程为:遗嘱继承人需持遗嘱公证书、遗嘱人死亡证明至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手续,由公证部门对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审查,认定该遗嘱真实有效后,公证处出具继承权公证文书。继承人携带遗嘱公证书、继承权公证书、房屋权属证书及当事人身份证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在此类继承登记中,遗嘱人指定的继承人如属法定继承人之列的,只需交纳房产登记费用,无需交纳契税;若属法定继承人之外,属遗赠性质的,受赠人除交纳房产登记费用以外,需交纳受赠房屋市场价值4%的契税。
产权证密码输入错误咋办?
问:买卖双方在产权交易登记时,产权证密码输入错误如何申请办理解密手续?
答:买卖双方当事人到华侨路35号二楼受理大厅进行房产交易登记时,在交易登记受理环节中需输入所设定的产权证密码,如果连续三次输入错误,交易登记将不予办理,产权人可持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身份证(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到华侨路35号一楼大厅咨询接待室,提出密码修改书面申请,3个工作日后即可办理权证解密并同时重新设置密码。
快报记者 费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