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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7 月 19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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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罚千元的 市长本就不该创卫
  经过九年奋斗,在去年的这个时候,河南济源市终于挂上了梦寐以求的“国家卫生城市”这块金字招牌,可惜好景不长,不到一年的时间,“脏乱差”现象故态复萌。据《大河报》7月18日报道,如今的济源是大街小巷小广告乱“飞”,个别夜市摊点污水横流,部分建筑施工现场没有施工围墙,建筑垃圾随意堆放……针对“脏乱差”反弹,该市市委书记和市长主动承担责任,分别自罚1000元,并向公众致歉。

  领导人自罚,这的确是件新鲜事儿,正因为少见,所以济源市领导的自罚行为颇受关注———赞赏的有之,叫骂的有之,认为作秀的则更多了。不管怎么说,领导能有如此悔过的表现,毕竟不是坏事儿,比起妄自尊大、死不认错的官员总要好上千百倍吧!

  虽然不是坏事儿,但我始终闹不明白,济源市的这两位领导凭什么自罚呢?是属于行政处罚还是纪律处罚?反正,在有关官员问责性的制度与纪律中,是找不到自罚百元或千元之类条文的。这说明什么呢?说明官员(尤其是一把手)的错误不太容易被追究。在道德觉醒中随意性自罚,便成了官员的特权。普通公众是无法这样做的,试想,假如一个商贩因偷税漏税被执法者发现,他是否可以“自罚千元”并公开道歉顺利过关?

  事实上,城市“脏乱差”的反弹,济源市的领导并没有过错,根本就不需要自罚。如果非得说有过错的话,则错就错在当初压根就不该创建这个卫生城市。招牌到手不到一年,“脏乱差”便故态重演,足以表明,这个城市原本就不具备创卫的软件与硬件方面的条件,卫生状况不理想或许就是这个城市的真实反映,要知道,广告乱“飞”、污水横流、垃圾乱放之类的乱象,不太可能是短时间内形成的。甚至,去年他们拿到金字招牌的原因,是不是因为追求表面光鲜、创卫检查工作组走马观花地走过场,都很难说。

  山东广饶县大王镇也是一个国家级的环境优美城镇,这个镇头上戴的桂冠比济源市可要多得多,如“全国环境优美乡镇”、“中国最适宜人居新城名镇”、“山东人居环境范例奖”,如此等等,有上百项之多。但是,7月18日的《经济参考报》却报道说,这个优美的城镇实际是一个“污染重镇”,全镇从里到外,没有一块干净的地方。这个事例大概可补充证明:所谓的卫生城市评选,其实并不可靠。卫生城市不卫生,宜居城市不宜居,成了当下中国创卫工程的不和谐图景。

  创卫,为了一个称号,很多城市已到了不顾一切的地步,哪怕自己并不具备条件,城市的决策者也愿意陶醉于金玉其外的外表,而不能自拔。于是,我们得以有机会观赏到这样的景象:为了创卫检查,城管大范围地驱逐小摊贩;城市烧烤档在创卫检查组到来这天神秘消失;小吃店全部关门停业;小门店摘下招牌……在这样的情景下,“创卫”过后,“脏乱差”怎能不反弹?

  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首先取决于市民有尊严地生活,让他们仓禀实而知礼节,自觉形成维护城市面貌的良好习惯。从这个意义来讲,济源市“脏乱差”反弹,书记市长应当反省并道歉的并不是“卫生城市”名不符实,而应该是当初不该劳民伤财地去创什么卫。

  (作者椿桦系资深时事评论员,有时事评论集《舆论尖刀》问世)

  【中国观察之椿桦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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