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先生打进律师热线说:我是一名驾驶员,为一个体老板跑长途运输。聘用时双方签订了协议并约定,在驾驶过程中所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由我个人承担。今年初,我因疏忽造成一起交通事故,交警认定是同等责任,保险公司赔偿后,车主另外又赔偿了受害人8万元。现在车主拿着协议向我追讨这笔钱,我是不是该赔这笔钱?
南京金协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明文说,最高院在司法解释中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你所说的这起交通事故中,你与受害人负同等责任,你并非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因此你无需负赔偿责任。另外车主与你所签订的协议中的免责条款,违反法律规定,属于无效条款。
快报记者 马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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