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目睽睽下,一女子在公交站被歹徒抢劫杀害,网易上这条来自《华西都市报》的报道是7月8日点击率最高、也是评论最多的新闻。在这条新闻后面,网易有署名评论《冷漠看客玷污城市形象》。我很同情那位无辜遇难的女子,正如同骨子里憎恨那个凶残的杀人犯;但对这条评论所表露的看法以及这个标题本身,却很难有价值上的认同。
是的,歹徒是在光天化日下抢劫,抢劫不成,便拔刀相刺,15刀致死。当时现场有十余人。无一人上前制止。事后,“一市民心有余悸地说,‘当时那个男的舞着长刀好凶哦,哪个敢靠近他!’”当然,英雄还是有的,凶手逃跑后,终于被两个见义勇为的保安制服。为死者叹惋,为英雄赞叹!但,我们是否能笔锋一转,掉过头来就指责周围的人是“冷漠看客”,并“玷污城市形象”?我以为这样的道德谴责对周围的人并非公正,对城市形象亦于事无补。
“看客”这个词应该来自鲁迅笔下,夏瑜街头临刑时,一群人看热闹似的围观。这些人便被视为麻木不仁的“看客”,以致这个词沿用成习。可是,成都街头这一幕,那些人应该不是贬义上的看客,他们是突然遭遇这个事件,并不存在看热闹的心理。虽然他们没有作为,但似乎很难说是因为冷漠。突发的血腥,行凶的残忍,自然导致在场人的恐惧,这恐怕是人之常情。没能战胜人情之常的恐惧,便要接受这种超越人情之上的道德指责,实在是不怎么公平。我不想为这些恐惧者辩护,只是想问,大话炎炎的道德批判者,如果你在场,是否会像那两位保安一样冲上去呢。如果说在两位保安身上体现了可贵的行动正义,而那位批评家及其网上众多的跟帖却是谴责的正义。谴责的正义对谴责者很安全也很便宜,但对那些面对尖刀的被谴责者却未必不是苛求。他们也受到了惊吓,他们没有安全感,他们或许还在恐惧之中,但,我们却伸出指头:你为什么不迎刃而上?
没有见义勇为并非就是冷漠。退一步,即使后者成为一种现象,我们要考问的也不是现象本身,而是他何以如此。人是环境动物,他的言行无不受环境影响和制约。应该说,这些没有见义勇为的人的确也存在着人性上的弱点或缺点,但他们并没有玷污城市形象。见义勇为需要相应的制度环境,如果这个环境有缺陷,又怎能指责人性中本来就有缺陷的人呢。
1941年,美国总统罗斯福在致国会的国情咨文中,发表其著名的“四大自由”。除了言论自由和信仰自由外,其中第三种是“免于匮乏的自由”,第四种是“免于恐惧的自由”。这两种自由出自总统之口,是罗斯福将它视为政府的基本责任。一个拿了纳税人钱的政府,它应该给纳税人提供一个免予匮乏和恐惧的社会环境。如果没能做到这一点,那是它的失职,否则纳税人又凭什么交钱给它。在众多的跟帖中,其中这样一个贴子说到了点子上:“人性的冷漠的确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但是现在失业率高、社会保障低、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好逸恶劳、急功近利等不良风气的盛行,社会民众人人自危,谁敢多管闲事?”是的,社保低和贫富差距大必然导致一部分人的匮乏,他们的犯罪几率就会增加,相应的,社会另一部分人的恐惧也会增加,两者构成因果。那么,解决这个因果之链的责任到底在谁,答案不言自明。
(作者邵建系南京晓庄学院副教授)
【学者视线之邵建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