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一男子嫖娼被抓,警察准备将其拘留时,得知该男子老婆即将临盆,并且有可能难产。在这种情况下,民警决定先让该男子回家,等其老婆顺利生产后,再对其执行拘留。
(7月12日《南京晨报》)
广春:从执法的角度看,对嫖娼男子进行及时拘留,无不妥之处;从保障妇女权益的角度讲,让嫖娼男子先回家,伺候即将临盆的老婆,有一定道理。拘留不拘留是一回事,是否及时拘留是另一回事,民警的做法符合法律和情理。
对嫖娼男子暂不拘留,并非不拘留,执法上的让步和妥协,是民警文明执法的表现,符合以人为本、创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真的要为这种暂不拘留来一点掌声。
李建波:警察“暂不拘留”有失法律威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谁违法,何时违法,法律规定怎样处理就应该怎样处理。具体到怎样对这名男子的妻子有一个比较妥当的交待,则要靠警察的处理艺术了,人性化执法应该体现在这个方面,而不是“暂不拘留”上。其实,特殊情况非常多,层出不穷,都搞特殊都不及时处理,不是拿法律当儿戏吗?此事会对社会产生很坏的示范效应,在一定程度上是对违法者的纵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