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一位女病人去南京一家三甲医院做痣切除手术。昨天,当她去取化验单时,上面一个“癌”字当场将她吓瘫在地。经求证,她才知道原来是医院打错字了,把“痣”打成了“癌”。
(6月28日《南京晨报》)
郭其健:明明是脖子上长了一颗“痣”,化验单上却变成了“癌”,一字之差等于给病人判了死缓。这位病人虽然被当场吓瘫,但幸亏头脑还算冷静,急忙找医生核实,这才消除了天大的误会。
之所以造成这个误会,可能是医生写的字像“天书”,连同行都看不懂。诊断书字迹潦草是个“通病”了,医疗主管部门也多次对医生的书写提出要求,但是,“天书”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扭转。话又说回来,那位负责打印的医生也难咎其责,不识“天书”并不为过,但连猜带蒙地杜撰一个字就大错特错了。医生应该懂得“毫厘之差,失之千里”的道理,更应该知道自己的职业人命关天,怎能如此地草率呢?
广陵龙:比起我这个门外汉来,医生估计懂得一字之错带来的恶果。轻者,如这位女病人,还知道找医生询问究竟;重者,心理承受能力弱的人当场就得昏厥,甚至再遇上个马大哈医生,将错就错直接就当“癌”给切了。乖乖,越往下想越害怕,我想那个女病人若是事后回忆一下,肯定会觉得后怕。
但是,医生对此事的处理结果呢,只不过口头谴责了一下,扔出一句“不认真”,连那位打错字的“始作俑者”脸都没露出来。可想而知,在医生眼里,这算不得什么大事。
不过,对病人而言这绝非是小事,如果医院不能认识到这点,难保不会错第二次、第三次。为了防微杜渐,医院必须得有人来为“癌”字负责。
跄跄cei:人家医生一个个都那么忙,用五笔把“痣”打成了“癌”也在情理之中嘛,何必认真计较呢?在草字乱飞的医院,医生手写几页纸,你病人能认识七八个字就已经很不错了,人家工作人员打印出来的字都是工工整整的,起码都还能认识,错几个字根本算不了什么呀。
而且,那位女病人还真该替自己感到庆幸呢!负责打印化验单的工作人员是在医院上班,你吓瘫了还能及时地进行治疗,根本就没有生命危险。如果你不是到医院拿化验单,而是到法院拿刑事判决书,而他恰好是在法院工作,将“死缓”打印成了“死刑”,那你看到了岂不更是魂飞魄散?心怀感激吧,幸亏他没有在法院工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