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采夫:现居北京。生于农村,长在小城,学在省城,现在京城摆摊卖报。毕业八年,正从事第八个工作。
我最早没什么饭局,就是喝酒。那时没女朋友,住在都市村庄里,发廊比饭馆多,松骨店比发廊多。周末无地可去,就到对面小酒馆,一斤仰韶,一盘花生,一盘鸡脖,听着隔壁莺歌燕舞,饮着我的38度。喝到八两,甩下酒钱,东倒西歪地回宿舍,四脚朝地爬着楼梯上楼,对上夜班的姑娘招招手,再一步一步地往上爬。
到北京才知道有饭局。饭局得有魂,饭局的魂在于人,人的魂在于酒。有美女,有妖人,有美酒,就基本可组成一盘名剧了。
我的饭局开蒙老师是一帮诗人。有阵子和诗人大卫勾搭成奸,跟他见了些西藏歌手、养歌手的女老板、好色如命的散文家。还见了他老师邹静之,大卫对恩师不吝阿谀奉承,拍得老师有点兴奋,把门一关,拉长脖子唱起了《今夜无人入睡》。我唯一的动作是浮一大白(罚一大杯),再浮一大白。散场,提着诗人送的书骑车回家,骑出两百米,凉风一吹,酒往上走,安静地趴到马路中间,睡起了觉。第二天从自家床上爬起来,车子和书都没了。边聆听老婆痛斥,边给大卫发首诗,“昨夜,搂着团结湖睡了一晚,留下几本书埋单。”
饭局的天师(天才大师)是王小山,这是混迹京城的文青的统一认识。有两句话口口相传,第一句:文青进京四件事,泡后海、骂王朔、上天安门、见王小山;第二句:喝酒不叫王小山,纵是喝死也枉然。自从到一家报社,我恭逢其盛的饭局都是跟王小山混到的。每次都是妖人大聚会,每次都喝到再见黎明。第二天办公室再见,都直着脖子反刍,像趵突泉一样干张嘴不出水。
如果列一个我最想与之喝酒的妖人名单,大约会有十来个人。喜欢他们到什么程度呢?我风尘仆仆奔赴一个酒局,如果四顾茫然一个都不见,就冲动得掉头就跑。想和黄岛主喝酒,一见面那嘘寒问暖的热乎劲真好,温暖,就像《茶馆》里常四爷见了松二爷,下次见了一定先打个千;想和老罗喝酒,老罗与王小山的斗嘴,是饭局中的神品;想与和菜头喝酒,喜欢看他骂骂咧咧顾盼自雄的神气劲,一口你个傻逼一口酒;想和十年砍柴喝酒,想和韩浩月喝酒;很想见见特务小强,传说他一人干了整个克格勃的活,神乎其神,一定要验明正身。还想和王朔喝酒,想得不是一天两天了。
不过如果要王小山来评,他的第一句必是“跟这帮傻逼喝有什么劲,当年我在广州的时候……”广州成了他的青春期梦遗般的记忆,不过那里也是我神往之地。我想去广州,广州妖人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