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发言
5月28日,山西古交市安监局原局长闫全维受贿案开庭审理。
(5月29日《山西晚报》)
闫全维是继太原市万柏林区原安监局局长郝俊亮、杏花岭区原安监局局长奥建荣、盂县原安监局局长韩斌之后,山西落马的又一位安监局长。
为什么山西的安监局局长“前腐后继”,令安监局成了腐败的重灾区?煤矿开采有着巨大的利润。带血的煤矿不断出事也从侧面印证了这一事实。当人民把安全监督的权力交给安监局的时候,当煤矿开采的巨额利润诱惑着每个人的时候,监督他人的安监局却无人监督。在制度设计上,监督者一开始就被置于道德楷模的位置,似乎他们是一群特殊材料制成的人,天然地不会为利益所诱惑,只要自我约束,只要靠着道德自觉,便万事大吉。这种监督制约链的缺失或断裂,形成了制度监督的真空。另外,在安监局内部,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也付之阙如,导致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绝对化。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句话人人耳熟能详,可令我困惑不已的是,监督的方式万万千,为什么对权力的监督如此艰难?都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为什么群众监督难以开展?反腐成果不可谓不丰硕,被查处的官员也不可谓不多 ,可依然有官员“前腐后继”。
现实一次次昭示我们,反腐必须依靠制度,让官员失去腐败的机会,使公权运行得到有效监督。(罗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