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6版:中国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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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5 月 29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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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抢病人,沈阳一医院向120行贿
  据《半月谈》报道 对于患者及其家属而言,在拨打120的危难之际,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们从来都令人肃然起敬。然而,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不久前的一份判决,惊曝发生在“天使”与120之间的丑闻:一家三甲医院为了增患源、牟利益,在13个月内向120工作人员行贿41万余元。

  每送一病人,

  120人员每人得100元

  去年4月3日,沈阳市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以下简称沈阳五院)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在120工作人员运送患者时给付好处费,为其增加患源。

  随后,沈阳市工商局经济检查分局正式立案调查。经查明,沈阳五院于2005年1月至2006年3月在开展医疗服务期间,在沈阳急救中心铁西分中心工作人员送病人时,采取给付服务费的方式,每运送一次住院病人给付医生、护士、司机各100元,来争取更多的为患者诊治机会。至2006年4月4日,沈阳急救中心铁西分中心给沈阳五院运送病人5362人次,这家医院采取上述方式诊治住院患者1334人次,获利189.3万元。

  在工商部门对沈阳五院查处后,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对沈阳五院、沈阳五院原院长陈某、原门诊部主任南某以涉嫌单位行贿罪,提起公诉。去年12月21日,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特殊的单位行贿案作出判决。

  法院认定,沈阳五院于2005年2月至2006年3月,向沈阳急救中心铁西分中心的工作人员行贿41万元,医院、陈某、南某的行为已构成单位行贿罪。故对医院判处罚金5万元,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判处南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被判刑院长:

  给好处费许多地方都做

  今年4月底,记者与沈阳五院原院长陈某取得了联系,但他不愿见面接受采访。“都判完了,还有啥可说的呢!”陈某在电话中欲言又止,坦言压力较大。不过,记者设法浏览到陈某在法庭庭审时的辩护词(节选):

  给120送回扣的事,我作为院长有责任。给120劳务费的事是多年来所遗留下来的一个事实,我来五院之前,五院在做,沈阳市、辽宁省乃至全国的医院都在做,就如同医药公司给医生好处费、回扣,是一个道理。我到五院后,我知道这个事后我没有制止。如果我要制止,医院的收入有可能受影响,同时医院职工的利益可能受影响,所以我当时没有制止。

  记者从沈阳市工商局经济检查分局的案件调查终结报告上,了解到沈阳急救中心铁西分中心工作人员收受好处费的细节:好处费全由南某一人报领,南某采用虚假冒领奖金的方式,以各科室的名义把奖金冒领出来,然后再支付给120工作人员。这些伪造的凭单后面附有奖金明细表和各科护士长签字。经各科护士长核实,护士长的签名系南某伪造。

  沈阳急救中心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沈阳五院给120好处费的事情发生后,沈阳急救中心铁西分中心先后有31名在岗职工和已调离铁西分中心工作岗位的8名职工,将所收受的好处费上缴到中心纪委。

  医生、护士、司机每次提成100元,原院长因行贿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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